2011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合格分数线
发布时间:2011-12-20
发布人:
山西省卫生厅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
关于确定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卫医考委发〔2011〕6号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局,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经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1年12月8日会议讨论决定,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临床执业医师:356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175
口腔执业医师:360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82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32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51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348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7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医师:348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7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医师:302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52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蒙医执业医师:302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52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医师:322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62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藏医执业医师:322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62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医师:365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89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维医执业医师:365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89
具有规定学历的傣医执业医师:344
具有规定学历的傣医执业助理医师:185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傣医执业医师:344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傣医执业助理医师:185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朝医)专业执业医师:248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朝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130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医师:269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134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360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187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