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民工下月起参加职工医保
发布时间:2012-03-21
发布人: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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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该局医保处副处长杨菁在会上介绍,从4月1日起,在北京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将统一纳入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按城镇职工标准缴纳医保费用,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据杨菁介绍,目前,北京市有150多万名农民工,他们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后,将实现4个统一:统一缴费办法,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0%缴纳,个人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和每人每月3元缴纳;统一建立个人账户,并计算缴费年限;统一医保待遇;统一持卡就医。这意味着,在医疗保险领域,北京市已经打破参保人员的身份和地域界限,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实现了医保制度的统一。
据悉,北京市原来的农民工医保政策,主要遵循保大病、保当期、低缴费的原则。新政策实施后,原来用人单位按上一年该市职工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按1%的比例为农民工缴纳医保费用政策将不再执行。
据杨菁介绍,目前,北京市有150多万名农民工,他们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后,将实现4个统一:统一缴费办法,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0%缴纳,个人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和每人每月3元缴纳;统一建立个人账户,并计算缴费年限;统一医保待遇;统一持卡就医。这意味着,在医疗保险领域,北京市已经打破参保人员的身份和地域界限,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实现了医保制度的统一。
据悉,北京市原来的农民工医保政策,主要遵循保大病、保当期、低缴费的原则。新政策实施后,原来用人单位按上一年该市职工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按1%的比例为农民工缴纳医保费用政策将不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