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医患纠纷调解:第三方调解是大趋势
发布时间:2012-03-29
发布人: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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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患纠纷可调可裁
12家医院设立医调室,并将处理经济类纠纷的法律仲裁引入医患纠纷处理环节,开启司法快捷通道
从“医生戴钢盔”到“缝肛门”、“八毛门”,近年来,广东省深圳市的医患纠纷不断。2010年,深圳市在全国率先由市委维稳办牵头,建立了一套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诉讼、保险为一体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这套独特的处理机制就像一张“标准流程图”,及时高效地化解了医患纠纷。
2011年7月,齐强(化名)专门从甘肃天水赶到深圳市人民医院看病。35岁的齐天强严重近视,还患有白内障。听说深圳市人民医院的眼科不错,从亲戚朋友那里借了5000元来做手术。没想到手术第二天发现眼睛看不见了,齐强当即要求医院给说法。
医院马上通知了罗湖区翠竹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该医院的调解工作室。宋浩和另外两名调解员请齐强到设在医院内的办公室。宋浩了解到,原来是医院的设备出问题了。经协调,院方换了一台设备给患者做了第二次手术,并取得了成功。两次手术花费近7000元,但是齐强身上只有5000元。经过协调,院方同意免收欠费。
像这样设在医院的医调室,深圳市共有12个。医调室人员独立于患者和医院,受司法系统指导、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如果患者不接受调解怎么办?宋浩说:“我们会引导他们去仲裁院,或是去法院诉讼。如果需要法律援助,我们也可以帮忙申请。”
仲裁一般只用于经济类纠纷,很少用于医患纠纷。深圳医患纠纷仲裁院副院长郝忠贵说:“2010年出台的《深圳医患纠纷处理暂行办法》做出明确界定,医患纠纷作为民事纠纷,只赔偿经济损失。因此,符合国家原有法律规定,可以纳入仲裁范围。”
为了仲裁医患纠纷案件,仲裁委员会专门设立了仲裁院,建立了专家库,3个人组成仲裁庭,并要求在3个月内结案,平均结案时间20多天。“由于专业性强,责任界定困难,医患纠纷的法院诉讼案件,一般要一两年时间,甚至更长。而仲裁体现了快捷便利、又具有法律效力的优势。”仲裁院院长夏昆山说。
“不仅如此,我们这里办理医患纠纷的案件,只是象征性收费100元。”夏昆山介绍,迄今为止,仲裁院已经仲裁24宗案件,结案18宗。
“《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公安可以依法处理,坚决打击职业‘医闹’行为。”深圳市委维稳办副主任江小礼说。
2 医患实现平等对话
由维稳办牵头,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一条专业化、具有公信力的解决路径
“2008年,我们在调研时发现,因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日益增多,呈现出对抗性强、难以调处、社会影响恶劣等特点,已经成为除劳资纠纷外的第二大纠纷。”江小礼说。
调查显示,2007年,深圳发生影响面较大的医患纠纷215宗,其中群体性事件29宗;一批职业“医闹”介入纠纷,最多时能集结上千人。
深圳市卫生与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副巡视员谢若斯回忆,当时有的“医闹”纠结上百人断路,造成大堵车;还有的拿着砍刀上医院,导致一家医院医护人员戴钢盔上班。
如何建立一套科学的医患纠纷调解机制呢?“不能由卫生行政部门出面解决,因为患者认为它和医院是‘父子’关系。因此,我们由维稳办牵头,把所有有关部门资源整合起来,紧密合作,形成一条专业化、具有公信力的解决路径。”江小礼说。
“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平台上,我们设立了12个医调室。至2011年底,医调室共受理纠纷366宗,达成调解协议240宗,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等其他途径解决纠纷62宗,成功率达到83%,涉及当事人1000余名,并受理各类咨询1300多人次,无一例投诉。”深圳市司法局基层管理处处长宋良毅说。
据宋良毅介绍,司法局聘请的调解员由具有法律、医学、药学或心理学的专业人士组成,身份独立,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调解,因此得到患者的认可。
深圳市人民医院一位副院长说:“医调室进驻后,纠纷当事双方能够坐下来说话了,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他认为,医调室作为第三方确实给双方一个缓冲平台,而医院也在与医调室、司法部门的接触中,提高了处理纠纷的能力。
一个医调室,解决了多年来令人头疼的难题。中国医师协会医疗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副总干事邱蓬鹭认为,维稳办牵头、多部门协调的纠纷处理机制,是一种社会管理创新,值得各地借鉴。
3 第三方调解是大趋势
调解冲在前,仲裁紧跟上,公安快打击,理赔有保险,诉讼在最后
从全国各地的经验来看,第三方调解是化解医患纠纷的大趋势。但是,各地普遍都缺乏一张“标准流程图”,每个环节应该怎么做,基本没有规范。深圳明确界定各部门的职责,使每个环节都有规可循。
在市人民医院医调室,记者看到墙上印有司法局统一编印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图、调解员工作职责等七项制度。
“作为调解员,我不仅要调解案件,还要宣传其他各环节的处理方式。比如,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时,告诉他们可以通过仲裁、诉讼方式,也可申请法律援助,目的是让患者知道有很多维权的平台。”宋浩说。
“保障机制和工作机制的规范化,是医患纠纷调解工作的生命力所在。”宋良毅说。根据规定,每个医调室配备2—3名专职调解员,试点期间每个调解员每年的工作经费是66000元。同时,市属医院医调室开办经费、日常办公经费、调解员培训经费等都列入了财政预算。
12家医调室共有调解员29名,其中拥有律师资格的26名,有医学专业背景的5名。有些区还储备了有医学背景的律师人才。
为了解决医院的赔偿资金问题,深圳市要求医院将引进医疗责任保险,目前和保险公司的协议内容已初步形成。
“调解冲在前,仲裁紧跟上,公安快打击,理赔有保险,诉讼在最后。”江小礼说。目前,维稳办每个月牵头召集司法、卫生、法院、公安、仲裁、财政等多个部门召开联席会议。
据江小礼介绍,下一步,深圳将进一步规范医调室的运行,合理布局,覆盖更多人口。今年将新建驻市第三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两家医调室。民营医院、社康中心等机构也将纳入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范围。
12家医院设立医调室,并将处理经济类纠纷的法律仲裁引入医患纠纷处理环节,开启司法快捷通道
从“医生戴钢盔”到“缝肛门”、“八毛门”,近年来,广东省深圳市的医患纠纷不断。2010年,深圳市在全国率先由市委维稳办牵头,建立了一套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诉讼、保险为一体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这套独特的处理机制就像一张“标准流程图”,及时高效地化解了医患纠纷。
2011年7月,齐强(化名)专门从甘肃天水赶到深圳市人民医院看病。35岁的齐天强严重近视,还患有白内障。听说深圳市人民医院的眼科不错,从亲戚朋友那里借了5000元来做手术。没想到手术第二天发现眼睛看不见了,齐强当即要求医院给说法。
医院马上通知了罗湖区翠竹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该医院的调解工作室。宋浩和另外两名调解员请齐强到设在医院内的办公室。宋浩了解到,原来是医院的设备出问题了。经协调,院方换了一台设备给患者做了第二次手术,并取得了成功。两次手术花费近7000元,但是齐强身上只有5000元。经过协调,院方同意免收欠费。
像这样设在医院的医调室,深圳市共有12个。医调室人员独立于患者和医院,受司法系统指导、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如果患者不接受调解怎么办?宋浩说:“我们会引导他们去仲裁院,或是去法院诉讼。如果需要法律援助,我们也可以帮忙申请。”
仲裁一般只用于经济类纠纷,很少用于医患纠纷。深圳医患纠纷仲裁院副院长郝忠贵说:“2010年出台的《深圳医患纠纷处理暂行办法》做出明确界定,医患纠纷作为民事纠纷,只赔偿经济损失。因此,符合国家原有法律规定,可以纳入仲裁范围。”
为了仲裁医患纠纷案件,仲裁委员会专门设立了仲裁院,建立了专家库,3个人组成仲裁庭,并要求在3个月内结案,平均结案时间20多天。“由于专业性强,责任界定困难,医患纠纷的法院诉讼案件,一般要一两年时间,甚至更长。而仲裁体现了快捷便利、又具有法律效力的优势。”仲裁院院长夏昆山说。
“不仅如此,我们这里办理医患纠纷的案件,只是象征性收费100元。”夏昆山介绍,迄今为止,仲裁院已经仲裁24宗案件,结案18宗。
“《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公安可以依法处理,坚决打击职业‘医闹’行为。”深圳市委维稳办副主任江小礼说。
2 医患实现平等对话
由维稳办牵头,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一条专业化、具有公信力的解决路径
“2008年,我们在调研时发现,因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日益增多,呈现出对抗性强、难以调处、社会影响恶劣等特点,已经成为除劳资纠纷外的第二大纠纷。”江小礼说。
调查显示,2007年,深圳发生影响面较大的医患纠纷215宗,其中群体性事件29宗;一批职业“医闹”介入纠纷,最多时能集结上千人。
深圳市卫生与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副巡视员谢若斯回忆,当时有的“医闹”纠结上百人断路,造成大堵车;还有的拿着砍刀上医院,导致一家医院医护人员戴钢盔上班。
如何建立一套科学的医患纠纷调解机制呢?“不能由卫生行政部门出面解决,因为患者认为它和医院是‘父子’关系。因此,我们由维稳办牵头,把所有有关部门资源整合起来,紧密合作,形成一条专业化、具有公信力的解决路径。”江小礼说。
“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平台上,我们设立了12个医调室。至2011年底,医调室共受理纠纷366宗,达成调解协议240宗,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等其他途径解决纠纷62宗,成功率达到83%,涉及当事人1000余名,并受理各类咨询1300多人次,无一例投诉。”深圳市司法局基层管理处处长宋良毅说。
据宋良毅介绍,司法局聘请的调解员由具有法律、医学、药学或心理学的专业人士组成,身份独立,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调解,因此得到患者的认可。
深圳市人民医院一位副院长说:“医调室进驻后,纠纷当事双方能够坐下来说话了,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他认为,医调室作为第三方确实给双方一个缓冲平台,而医院也在与医调室、司法部门的接触中,提高了处理纠纷的能力。
一个医调室,解决了多年来令人头疼的难题。中国医师协会医疗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副总干事邱蓬鹭认为,维稳办牵头、多部门协调的纠纷处理机制,是一种社会管理创新,值得各地借鉴。
3 第三方调解是大趋势
调解冲在前,仲裁紧跟上,公安快打击,理赔有保险,诉讼在最后
从全国各地的经验来看,第三方调解是化解医患纠纷的大趋势。但是,各地普遍都缺乏一张“标准流程图”,每个环节应该怎么做,基本没有规范。深圳明确界定各部门的职责,使每个环节都有规可循。
在市人民医院医调室,记者看到墙上印有司法局统一编印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图、调解员工作职责等七项制度。
“作为调解员,我不仅要调解案件,还要宣传其他各环节的处理方式。比如,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时,告诉他们可以通过仲裁、诉讼方式,也可申请法律援助,目的是让患者知道有很多维权的平台。”宋浩说。
“保障机制和工作机制的规范化,是医患纠纷调解工作的生命力所在。”宋良毅说。根据规定,每个医调室配备2—3名专职调解员,试点期间每个调解员每年的工作经费是66000元。同时,市属医院医调室开办经费、日常办公经费、调解员培训经费等都列入了财政预算。
12家医调室共有调解员29名,其中拥有律师资格的26名,有医学专业背景的5名。有些区还储备了有医学背景的律师人才。
为了解决医院的赔偿资金问题,深圳市要求医院将引进医疗责任保险,目前和保险公司的协议内容已初步形成。
“调解冲在前,仲裁紧跟上,公安快打击,理赔有保险,诉讼在最后。”江小礼说。目前,维稳办每个月牵头召集司法、卫生、法院、公安、仲裁、财政等多个部门召开联席会议。
据江小礼介绍,下一步,深圳将进一步规范医调室的运行,合理布局,覆盖更多人口。今年将新建驻市第三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两家医调室。民营医院、社康中心等机构也将纳入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