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园地

药品有风险 转赠须谨慎

  陈阿姨的老伴生前患有糖尿病,去世后剩下15支胰岛素,包装完好且在保质期内。陈阿姨说:“这些药留着没用,扔了又可惜,希望送给有需要的人。”

  那么,家中的药品可以随意转赠吗?很多市民对这一话题持谨慎态度。也有一些人支招,让陈阿姨与药房或医院进行沟通。

  记者从市药监局获悉,目前,本市已初步建立过期药品的回收体系,但尚没有针对未过期、仍有价值药品的正规转赠渠道。因此,“药品有风险,转赠须谨慎”。 

网上发帖私下转手

  在病友论坛、同城交易网站上,有关药品免费转赠、低价转让的帖子比比皆是:“患肝癌的父亲去世了,剩下刚配好的两种药。如需要请跟帖,愿免费赠送。”“我的玫瑰糠疹康复了,还有三种药没吃完,20元打包贱卖。”

  这些帖子中,以治疗癌症、糖尿病、尿毒症等顽症的药物居多。与陈阿姨一样的患者家属认为,在患者康复或去世后,扔掉高价购买的“救命药”十分可惜,不如送给经济拮据或药品紧缺的病友,以解其燃眉之急。

  当然,其中也有一些来源“蹊跷”的药品。“ANAN”在北苑家园论坛上发帖:“老公出去开会,参会厂家送了两盒药,家里用不着,现无偿转赠。”仅过了15分钟,她就再次露面:“已经送完,谢谢大家。”

  记者注意到,这类帖子一经发布,半小时内就会收到十多条回复,随即被一抢而空。 

难觅平台药入歧途

  想转赠药品的“爱摇摇的平平”抱怨道:“家里有许多剩余药品,却找不到专门的平台,在网上发帖后,还会收到很多回收药品的小广告。”

  针对这一情况,记者以“有大量剩余药品欲转赠”为由,咨询同济医院、仁济医院、瑞金医院,以及华氏大药房、芝林大药房等多家医药机构,所有答复皆为“不接受”。“我们的进药渠道都很正规,从不接受任何其他来源的药品,考虑到安全和质量无法保障。再者,如果别有用心的人把药品换成其他成分,这将对他人造成极大伤害。”

  而在某个旧货交易网站上,记者发现了一则小广告:高价收购各种高档药品、移植药品、血压药品,未过期优先。根据上面的联系方式,记者与这位自称“采药人”的买家攀谈。整个过程中,对方十分谨慎,反复盘问药品的生产日期、厂家、购买地等相关信息,以确保是正品。当记者问其“如何保证药品质量,且他人服用后不会产生副作用”时,这位“采药人”反问,“真药怎么会有事?你想多了”。当记者再次“逼问”这些回收药最后流向何方时,他顿时默不做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因此,将药品回收再转卖的行为属于无证卖药,已经触犯法律。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不要成为回收药的“货源”,避免“药”入歧途。 

清理药箱正确回收

  剩余药品尚无官方转赠平台,又不可听信“小广告”,私下转赠是否靠谱?

  市药监局药品流通处处长王燕给出答案:不鼓励、不提倡这种药品再利用方式。“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具有两重性,能治病,反之也会致病,特别是处方药,在用量、保存上都有讲究,必须遵照医嘱才能服用。即使是老百姓常见的感冒药,也要根据风寒、细菌、病毒等不同的致病原因对症下药,更何况大病的药物,与生命息息相关。”

  在谈到未过期药品的处理问题时,王燕表示:“这些留之无用、弃之可惜的药品,最好与过期药一样,进行统一回收处理。而且,有些药虽在保质期内,但由于保存不当产生粘连、发霉等现象。老百姓用肉眼难以辨别,其实已经变质、失去疗效,服用则存在危险。”如有的市民自行处理青霉素等药品,却因防护不当散发到空气中,反而会造成人体过敏。所以,从2003年起,市药监局在每年12月份举行“清理家庭小药箱”宣传周活动,同时在药店、社区安装回收箱,供市民投放废弃药品,再由相关部门清理、销毁。与此同时,一些公益组织也积极献力献策。如绿梧桐公益组织自去年8月成立以来,深入100个社区进行回收活动,清理废弃药品达60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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