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2-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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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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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
2011年,各级卫生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以健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为重点,努力完成各项医改任务,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和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卫生事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实现了“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
一、卫生资源
(一)医疗卫生机构总数。2011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954389个,比上年增加17462个。其中:医院2197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18003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1926个。与上年比较,医院增加106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6294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增加91个(见表1)。
医院中,公立医院13542个,民营医院8437个。医院按等级分:三级医院1399个(其中:三级甲等医院881个),二级医院6468个,一级医院5636个,未定级医院8476个。医院按床位数分:100张床位以下医院13136个,100-199张医院3426个,200-499张医院3402个,500-799张医院1158个,800张及以上医院857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2860个,乡镇卫生院37295个,诊所和医务室175069个,村卫生室662894个。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6671个,比上年增加1064个。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84个,其中:省级31个、市(地)级399个、县(区、县级市)级2796个。已设立卫生监督机构3022个,其中:省级31个、市(地)级384个、县(区、县级市)级2538个。
(二)床位数。2011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床位516.0万张,其中:医院370.5万张(占71.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23.4万张(占23.9%)。与上年比较,床位增加37.3万张,其中:医院床位增加31.8万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增加4.1万张。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2010年3.56张增加到2011年3.81张。
(三)卫生人员总数。2011年末,全国卫生人员总数达861.6万人,比上年增加40.8万人(增长5.0%)。
卫生人员总数中,卫生技术人员620.3万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12.6万人,其他技术人员30.6万人,管理人员37.5万人,工勤技能人员60.6万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246.6万人,注册护士224.4万人。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32.7万人(增长5.6%),其他人员数见表2。
卫生人员机构分布:医院452.7万人(占52.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37.5万人(占39.2%),专业公共卫生机构64.1万人(占7.4%)。与上年比较,3类机构卫生人员均有所增加(见表3)。
2011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1.82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1.66人;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4.73人。
(四)卫生总费用。2010年全国卫生总费用达19980.4亿元,其中:政府卫生支出5732.5亿元(占28.7%),社会卫生支出7196.6亿元(占36.0%),个人卫生支出7051.3亿元(占35.3%)。卫生总费用城乡构成: 城市15508.6亿元,占77.6%;农村4471.8亿元,占22.4%。人均卫生费用1490.1元,其中:城市2315.5元,农村666.3元。卫生总费用占GDP百分比为4.98%。
2011年全国卫生总费用预计达22496亿元,人均卫生费用1643.2元。
二、医疗服务
(一)门诊和住院工作量。2011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62.7亿人次,比上年增加4.3亿人次(增长7.4%)。2011年居民到医疗卫生机构平均就诊4.63次。
2011年总诊疗人次中,医院22.6亿人次(占36.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8.1亿人次(占60.8%),其他医疗机构2.0亿人次(占3.2%)。与上年比较,医院诊疗人次增加2.2亿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增加2.0亿人次(见表4)。
2011年公立医院诊疗人次20.5亿人次(占医院总数的90.7%),民营医院2.1亿人次(占医院总数的9.3%)。
2011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量达14.1亿人次,比上年增加0.5亿人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量占门诊总量的22.5%,所占比重比上年下降0.8个百分点。
2011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数15298万人,比上年增加1124万人(增长7.9%)。2011年每百居民住院11.3人。
2011年入院人数中,医院10755万人(占70.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775万人(占24.7%),其他医疗机构768万人(占5.0%)。与上年比较,医院入院增加1231万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入院减少175万人,其他医疗机构入院增加68万人(见表4)。
医院中,公立医院入院人数9708万人(占医院总数的90.3%),民营医院1047万人(占医院总数的9.7%)。
(二)医院医师工作负荷。2011年,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6.9人次和住院2.4床日,其中:公立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7.1人次和住院2.5床日。与上年比较,医院医师日均担负工作量增加(见表5)。
(三)病床使用。2011年,全国医院病床使用率88.5%,其中:公立医院92.0%。与上年比较,医院病床使用率提高1.8个百分点(其中公立医院提高2.0个百分点)。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10.3日,其中:公立医院10.5日。与上年比较,医院平均住院日缩短0.2日。
三、农村卫生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截至2011年底,全国有2637个县(区、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口数达8.32亿人,参合率为97.5%。
2011年度新农合筹资总额达2047.6亿元,人均筹资246.2元。全国新农合基金支出1710.2亿元;补偿支出受益13.15亿人次,其中:住院补偿0.70亿人次,普通门诊补偿11.67亿人次。
(二)农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2011年底,全国2003个县(县级市)共设有县级医院10337所、县级妇幼保健机构1994所、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212所、县级卫生监督所1957所,四类县级卫生机构共有卫生人员198.4万人。
2011年底,全国3.33万个乡镇共设3.7万个乡镇卫生院,床位102.6万张,卫生人员116.6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98.1万人)。
与上年比较,乡镇卫生院减少541个(受城镇化影响,部分乡镇并入城市,乡镇卫生院相应转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床位增加3.2万张,人员增加1.5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减少1.4万人(部分机构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清退了一些编外医师)(见表8)。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床位由2010年1.12张增加到2011年1.16张、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人员由2010年1.30人增加到2011年1.32人。
2011年底,全国59.0万个行政村共设66.3万个村卫生室。村卫生室中,执业(助理)医师19.3万人、注册护士3.1万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12.6万人(其中:乡村医生106.1万人)。每千农业人口村卫生室人员1.53人。与上年比较,村卫生室数增加1.5万个,人员总数增加5.8万人(见表9)。
(三)农村医疗服务。2011年,全国县级(含县级市)医院诊疗人次达7.6亿人次,比上年增加0.7亿人次;入院人数4995.3万人,比上年增加598.9万人;病床使用率85.0%,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
2011年,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为8.66亿人次,比上年减少800万人次;入院人数3449万人,比上年减少181万人。2011年,医师日均担负诊疗8.5人次和住院1.4床日。病床使用率58.1%,出院者平均住院日5.6日。与上年相比,乡镇卫生院医师工作负荷有所增加,病床使用率下降0.9个百分点,平均住院日延长0.4日。
2011年村卫生室诊疗量达17.9亿人次,比上年增加1.3亿人次,平均每个村卫生室年诊疗量2700人次。。
四、社区卫生
(一)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11年底,全国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2860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86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4999个。与上年相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95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减少837个(吉林省1500余家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划归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32.9万人,平均每个中心42人;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10.4万人,平均每站4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人员数比上年增加4.3万人,增长11.1%。
(二)社区医疗服务。2011年,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诊疗人次为4.1亿人次,入院人数247.3万人。与上年相比,诊疗人次及入院人数增加(见表10)。2011年,平均每个中心年诊疗量5.2万人次,年入院量315人;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4.0人次和住院0.7日。
2011年,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诊疗人次1.4亿人次,平均每站年诊疗量5600人次,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3.8人次。
五、病人医药费用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人医药费用。2011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81.5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降低1.6%,按可比价格比上年下降6.6%;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2315.1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降低1.8%,按可比价格比上年下降6.8%。2011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药费占67.4%,住院药费占45.8%,比上年均下降3.5个百分点。
2011年,乡镇卫生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47.5元,按当年价格与上年持平,按可比价格下降5.1%;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1051.3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4.6%(主要是平均住院日延长0.4日),按可比价格下降0.7%。住院病人日均医药费用188.3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下降3.2%,按可比价格下降8.1%。2011年乡镇卫生院门诊药费占53.3%,比上年下降7.1个百分点;住院药费占46.8%,比上年下降6.1个百分点。
(二)医院病人医药费用。2011年,医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179.8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7.8%,按可比价格上涨2.3%;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6632.2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7.1%,按可比价格上涨1.6%。住院病人日均医药费用643.6元,上涨幅度高于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上涨。
2011年医院门诊药费占50.6%,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医院住院药费占41.8%,比上年下降1.3个百分点。
不同等级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涨幅不一,三级医院涨幅较低(见表12)。2011年公立医院中,三级医院门诊费用上涨5.3%(当年价格,下同),低于二级医院0.7个百分点;三级医院住院费用上涨4.7%,低于二级医院0.5个百分点。
六、疾病控制与公共卫生
(一)传染病报告发病和死亡。2011年,全国甲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323.76万例,死亡15264人。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细菌性阿米巴性痢疾、淋病,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4.4%;报告死亡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艾滋病、肺结核、狂犬病、病毒性肝炎、流行性出血热,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死亡总数的97.6%(见表13)。
2011年,全国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241.44/10万,死亡率为1.14/10万。
2011年,全国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308.25万例,死亡538人。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感冒和风疹,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8.7%。报告死亡数居前3位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其它感染性腹泻病和流行性感冒,占丙类传染病报告死亡总数的99.6%(见表14)。
2011年,全国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229.88/10万,死亡率为0.04/10万。
(二)血吸虫病防治。2011年底,全国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454个;累计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的县(市、区) 103个,累计达到传播阻断标准的县(市、区)274个;年底实有病人29.0万人,比上年减少3.6万人;年内治疗病人44.3万人次,扩大化疗267.6万人次。
(三)地方病防治。2011年底,全国克山病病区县数326个,累计控制(消除)县257个,现症病人3.97万人;大骨节病病区县377个,累计控制(消除)县216个,现症病人64.21万人;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县(区) 2815个,现症病人33.78万人。地方性氟中毒(饮水型)病区县数1136个,控制县数196个,氟斑牙病人2033.13万人,氟骨症病人133.65万人;地方性氟中毒(燃煤污染型)病区县数173个,控制县数24个,氟斑牙病人1480.23万人,氟骨症病人194.58万人。
(四)农村改水改厕。截至2011年底,全国累计农村改水受益人口8.99亿人,改水受益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94.2%。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72.1%,比上年增加了1.0个百分点。农村累计使用卫生厕所18108.5万户,其中:当年新增卫生厕所1028.9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69.2%,比上年增加1.8个百分点。
七、妇幼卫生
(一)妇幼保健。2011年,孕产妇产前检查率93.7%,产后访视率91.0%。与上年比较,产前检查率有所下降,产后访视率略有提高(见表15)。2011年住院分娩率为98.7%(市99.6%,县98.1%),比上年增加0.9个百分点(市增加0.4个百分点,县增加1.4个百分点)。2011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4.6%,比上年增加3.1个百分点;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5.2%,比上年增加1.2个百分点。
(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据妇幼卫生监测,2011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5.6‰,其中:城市7.1‰, 农村19.1‰;婴儿死亡率12.1‰,其中:城市5.8‰, 农村14.7‰;新生儿死亡率7.8‰,其中:城市4.0‰,农村9.4‰。与上年相比,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见表16)。
(三)孕产妇死亡率。据妇幼卫生监测,2011年,孕产妇死亡率为26.1/10万,其中:城市25.2/10万,农村26.5/10万。与上年相比有所下降(见表16)。
2011年,城市孕产妇主要死因构成:产科出血占19.7%、羊水栓塞占14.5%、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占7.9%、合并心脏病占7.9%;农村孕产妇主要死因构成:产科出血占31.3%、羊水栓塞占10.5%、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占12.1%、合并心脏病占10.9%。孕产妇死亡率较上年下降。
八、卫生监督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2011年,全国公共场所卫生被监督单位105.7万个,从业人员553.8万人,持健康证人数占92.9%。对公共场所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135.7万户次,合格率为99.4%。依法查处案件1.1万件,结案1.0万件,依法作出卫生行政处罚案件1.1万件。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2011年,全国生活饮用水卫生(供水)被监督单位4.0万个,从业人员26.5万人,持健康证人数占79.3%。生活饮用水经常性卫生监督7.3万户次,合格率为98.8%。对涉水产品进行抽样监测153件,合格率98.7%。
(三)消毒产品卫生监督。2011年,全国消毒产品被监督单位 3862 个,从业人员5.8万人,有效卫生许可证3865 份。消毒产品经常性卫生监督1.8万户次,合格率为98.4 %。对 7.9万件消毒产品进行监测,合格率为96.3%。
(四)学校卫生监督。2011年,全国被监督学校21.6万所,78.0%的学校已建立学生健康档案,95.1%的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96.1%的学校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依法查处案件150件,结案163件,其中依法作出卫生行政处罚案件131件。
(五)职业卫生监督。2011年,全国职业卫生被监督单位14.0 万个,职工总数2224.6万人,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数占27.0%。依法查处案件1586件,结案1050件,其中依法作出卫生行政处罚案件1562件。
(六)放射卫生监督。2011年,全国放射卫生被监督单位 5.8万个,放射工作人员22.2万人,放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率88.0%。依法查处案件751件,结案667件,其中依法作出卫生行政处罚案件738件。
(七)医疗服务、采供血和传染病防治监督。2011年,依法对医疗服务作出卫生行政处罚并结案10.3万件,其中未取得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4.1万余户次。依法对采供血作出卫生行政处罚并结案61件。依法对传染病防治作出查处案件6547件,结案6329件,其中依法作出卫生行政处罚案件649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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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
(1)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其他机构。
(2)公立医院指经济类型为国有和集体办的医院(含政府办医院)。
(3)民营医院指公立医院以外的其他医院,包括联营、股份合作、私营、台港澳投资和外国投资等医院。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街道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医务室)。
(5)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卫生部门主管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
(6)政府办指卫生、教育、民政、公安、司法、兵团等行政部门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
(7)卫生人员包括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按在岗职工数统计,包括在编、合同制、返聘和临聘半年以上人员。
(8)卫生技术人员包括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师(士)、技师(士)、卫生监督员(含公务员中取得卫生监督员证书的人数)、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9)执业(助理)医师指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实际从事临床工作的人员,不含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但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10)注册护士指取得注册护士证书且实际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不含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但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11)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按公安部户籍人口计算。
201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