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护理服务将向门急诊延伸
发布时间:2012-04-24
发布人: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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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卫生部公布《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要求,今年继续在护理工作中“改模式、重临床、建机制”,推广优质护理服务。三级医院在门(急)诊、手术室等部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并鼓励各级各类医院对出院患者进行随访。
方案要求,今年,全国所有三级医院优质护理覆盖60%以上的病房,并在门(急)诊、手术室等部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其中三级甲等医院在全院推广;60%的地(市)级二级医院和30%的县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要在全院推广优质护理服务。
在临床护理服务内容上,要求医院继续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充分突出专科特色,不依赖患者家属或家属自聘护工护理患者。在门(急)诊、手术室等部门探索优质护理的实践形式,优化门(急)诊服务流程,推行“一站式服务”,为手术患者提供规范的围手术期护理,保障患者安全,体现人文关怀。有条件的医院可以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社区急危重症患者转入医院开辟“绿色通道”,将康复期住院患者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实现双向转诊。
在护士管理方面,方案要求医院切实落实护士编制,合理调整护理人力,不得随意减少编制内护士职数,不得随意增加编外聘用合同制护士;制订护士人力紧急调配预案,遇有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时,保证护士的应急调配;制订并实施护士的在职培训计划;探索实施岗位管理,逐步将护士按身份管理转变为按岗位管理。
方案要求,今年,全国所有三级医院优质护理覆盖60%以上的病房,并在门(急)诊、手术室等部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其中三级甲等医院在全院推广;60%的地(市)级二级医院和30%的县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要在全院推广优质护理服务。
在临床护理服务内容上,要求医院继续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充分突出专科特色,不依赖患者家属或家属自聘护工护理患者。在门(急)诊、手术室等部门探索优质护理的实践形式,优化门(急)诊服务流程,推行“一站式服务”,为手术患者提供规范的围手术期护理,保障患者安全,体现人文关怀。有条件的医院可以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社区急危重症患者转入医院开辟“绿色通道”,将康复期住院患者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实现双向转诊。
在护士管理方面,方案要求医院切实落实护士编制,合理调整护理人力,不得随意减少编制内护士职数,不得随意增加编外聘用合同制护士;制订护士人力紧急调配预案,遇有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时,保证护士的应急调配;制订并实施护士的在职培训计划;探索实施岗位管理,逐步将护士按身份管理转变为按岗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