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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应因地制宜

  医院改革不能搞一刀切,因地制宜是应有的科学态度。对于医院改革,不应过早地下结论,实践才是检验改革成败的惟一标准。  

  笔者手头有这样一组数字:2000年以前,辽宁省东港市的21所乡镇卫生院呈现“三个三分之一”状况,即经营状况较好的有三分之一,勉强维持的有三分之一,濒临倒闭和关停的有三分之一。东港市的市、乡(镇)财政在丹东地区还是好的,但投入到乡镇卫生院的资金远远不足,财政欠账在百万元以上。而东港市民间资金雄厚,有意投资于医院的大有人在。针对这种情况,东港市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经过充分的调研,作出了面向社会整体出售乡镇卫生院的决策。从2000年至2003年的三年间,将全市21所乡镇卫生院全部整体出售,转为民营。此项改革共吸纳社会资金1.4亿元,相当于改制前政府每年投入180万元(尚不能全部到位)的77.7倍。改制后的乡镇卫生院,大部分都盖了新楼,购置了较先进的医疗和检验设备,有的还购置了CT和大型X线机;所有的乡镇卫生院都购置了一台救护车,只要农民打个电话,医院免费接送病人。同时,医疗费用降低了,服务质量提高了,防保和妇幼保健工作也得到了加强。在抗击非典的斗争中,改制后的医院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承担了应有的公共卫生职责,为抗击非典作出了积极贡献。改制后,初步实现了“事业发展,群众满意,社会稳定”的良好效果,利大于弊,被省领导称为“东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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