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召开2012年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2-05-14
发布人:
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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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卫生部医政司5月9日在上海召开2012年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会议,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同志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卫生部医政司王羽司长主持会议。会议系统总结过去3年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情况,对“十二五”期间,重点是2012年与临床路径相关的各项工作进行部署,同时交流了试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马晓伟指出,3年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卫生部在3年时间里,共制定下发了22个专业331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组织23个省110家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各地按照试点工作整体要求,探索性开展工作。一是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在深度和广度上不断推进。截至2011年底,全国3,467家医院的25,503个科室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其中,医院数量占公立医院数量的46.9%。2011年1-12月,全国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病例数为1,414,543例,完成率达到89.43%。逐步扩大试点专业范围和病种数量,并为单病种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DRGs)等付费方式的改革奠定了基础。二是临床路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并与绩效考核制度相结合。三是医疗质量控制指标进一步好转。临床路径管理入径率进一步提高,各试点医院临床路径管理病例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指标控制良好,临床用药更加规范,医疗资源进一步整合,医疗效率进一步提高,患者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四是医院信息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各试点医院积极探索临床路径电子化管理,建立了科学、有效的临床路径信息化管理系统。
马晓伟强调了实施临床路径管理与“十二五”期间公立医院改革重点工作的关系。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是医院实现现代化管理的重要体现;是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的重要举措;为支付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是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有效途径;是引导医院做到“三个转变”、“三个提高”的重要手段。
马晓伟明确下一步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重点工作。要做好与医疗费用支付制度改革的衔接,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绩效考核指标,并加强临床路径信息化管理。
马晓伟要求各地要加大力度,全面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要尽快制定2012年期间临床路径工作推进计划和目标,细化措施,明确要求,落实责任。二是强化统筹协调。加大临床路径推行力度,要扩大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医院范围,要增加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科室数量,要扩大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特别是要提高进入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量。三是强化巩固提高。要强化和巩固试点成果,及时开展“回头看”。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把好的做法、措施和经验进行推广。四是强化督导检查。要加强对医院的指导,定期组织开展对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开展情况的督导和评估,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支持。
王羽强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院要认真学习贯彻马晓伟副部长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按照卫生部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按照既定的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深入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卫生部办公厅、规财司、农卫司、药政司及医改办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分管厅局长、医政处处长;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办公室负责同志;临床路径技术审核专家委员会各专业组组长;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医院负责同志;部属(管)医院负责同志;部分指定参会医院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