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规定:基本药物须在72小时内配送到基层
发布时间:201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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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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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医疗机构药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10日消息称,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要保证在72小时内将药品配送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救药品在8小时内送达,以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用药需求。
药品生产企业要按照中标基本药物品规和价格,保障及时供应配送到位,不得造成缺货、断货。同时,要保证供货药品质量。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要严格按照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委托,组织货源保证及时足额配送基本药物,不得造成缺货、断货,并保证在72小时内将药品配送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救药品8小时内送达。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对自己选择的配送企业要加强管理,及时监测,发现履约不到位的要适时调整。
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供货的企业,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将根据相关规定,按比例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将恶意低价中标、中标不供货、因供货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药品质量不合格的药品生产企业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允许该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参与山西省的任何药品招标采购工作。
药品生产企业要按照中标基本药物品规和价格,保障及时供应配送到位,不得造成缺货、断货。同时,要保证供货药品质量。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要严格按照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委托,组织货源保证及时足额配送基本药物,不得造成缺货、断货,并保证在72小时内将药品配送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救药品8小时内送达。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对自己选择的配送企业要加强管理,及时监测,发现履约不到位的要适时调整。
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供货的企业,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将根据相关规定,按比例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将恶意低价中标、中标不供货、因供货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药品质量不合格的药品生产企业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允许该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参与山西省的任何药品招标采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