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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签字不送红包"被指走形式 专家吁立法

  “医患签字不送红包”被指走形式

  专家建议,应从制度上保证医生收入,从立法上禁止医生收红包

  据新华社电 卫生部日前就《加强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征求意见,规定“患者入院时进行医生不收‘红包’、患者不送‘红包’双向签字,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一纸协议能否根治屡禁不止的“红包”痼疾?此举引发社会热议。

  医生称“病人大多自愿给红包”

  对于卫生部此举,中华医学会党委书记饶克勤说,用明文规定告诉患者和医生,送“红包”和收“红包”都是不可取的,对于规范医疗行业从业人员行为是必要的。

  北京市人大代表、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强磊则认为,约定虽可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但实际意义不大。“红包”本身就是暗箱操作的,怎么会写在书面上呢,这是道德问题,应该靠良心去做。“桌上签协议,只是走形式而已。”

  记者在北京、深圳等地采访了一些医生,他们表示,中国是人情社会,人们习惯了办事给人家一些好处,实际上很少有医生主动向病人索要“红包”,病人大都是自愿的,因此这与违法犯罪是两回事。

  “医生提高待遇不能靠红包”

  记者在医院采访时,有医生表示,医生是个高风险、高门槛、高强度的工作,收入并不高,“红包”是劳动价值的扭曲体现。

  中华医学会肝病学会分会主任委员、北京友谊医院肝病中心主任贾继东认为,医生的劳务价值没得到体现确实是问题,要改革,但是不能通过收“红包”来改,必须靠政策解决。比如现在医药分开,增设医事服务费就是往这方面走的一步。

  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委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教授刘国恩说,尽管“红包”确实起到了补偿医生收入的作用,但医生待遇问题不应该通过“红包”来解决。

  专家建议立法杜绝“红包”

  多位专家表示,必须从制度上保证医生不收“红包”,有更高的合法收入,拿“红包”的医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实际上,在司法实践中,很少有医生因为收受“红包”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即便被查处,也至多是做违纪处理。许多地方出台了规定,一旦发现医生收受红包将予以开除,但业内人士表示,收“红包”较多的基本都是医院业务骨干,医院怎么可能开除这些人呢?所以很多“禁令”最终沦为一纸空文。

  贾继东、刘国恩认为,从更深层次来看,还是需要解决医疗供给不足的问题。卫生部门要想办法开放医疗市场,解放医生,为其提供有效的平台,同时引入社会力量,加大医疗服务供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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