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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新医改三年:"尊重民意"成最大亮点

  三年回眸,新医改取得的阶段性成功离不开科学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从最初决策、基本框架的确定到具体实施中的不断完善,医改三年是一个科学决策、不断创新的过程,也是一个充分尊重民意、吸纳民智、发扬民主的过程。
  新医改方案“三年磨一剑”
  从调研、起草到最终出台,新医改方案经历了三年的酝酿期。
  卫生部办公厅主任侯岩对记者说,新医改方案从最初酝酿到定稿通过,经历了一次政治局集体学习、三次国务院常务会、一次政治局常委会。“可以说,新医改方案基本理念、基本原则、基本路径的确定,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完成的。”
  自2006年7月起,卫生、财政、社保、药监四部门就医改重点和难点开展专题调研。随后,国务院又分别向各省区市,各阶层、各行业和社会群体广泛征求意见。“座谈会开了不计其数,其中由国务院领导亲自主持的座谈会就开了五六次。”侯岩说。
  新医改方案还首次“借助外脑”,引入境外商业咨询机构参与政策设计。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世界银行、麦肯锡咨询公司、北京大学、复旦大学等9家境内外机构参与了对新医改方案进行独立平行研究。
  充分尊重民意、吸取民智是新医改制度设计的最大亮点。
  国家医改办组织力量编写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问答》,还专门编印出版了《医改与我》的小画册,通过40个简明扼要的问题设计,加上通俗易懂的配图,向普通群众宣传介绍新医改。
  此后,社会各界邮件、传真、信件如雪片般飞来。最后,国家医改办收到的意见建议多达35929件。根据这些建议,草案最终进行了190余处较大修改。
  基层制度创新“一剑舞三年”
  如果说新医改在顶层设计是“三年磨一剑”的话,那么来自基层的制度创新就是“一剑舞三年”。
  国家医改办主任孙志刚说,新医改在制度设计上,十分重视地方的首创精神。各地在改革中也涌现了大量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一些地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实践创新均得到认真总结并在全国推广。许多配套文件的形成,也来源于基层的试点和实践。
  安徽省在国内最先取消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加成,实施零差价;为保证这一目标落到实处,安徽设计一系列的配套政策,如基层医疗机构公益性保障制度、规范化的药品招标采购制度、竞争性的用人制度等等。
  作为一个人口大省、财政穷省,安徽并不具备改革优势,但安徽省能够率先在取消药品加成和零差价方面取得突破,对于新医改的全盘推进具有重要意义。
  类似“安徽模式”的制度的创新在三年医改过程中比比皆是。如陕西的“神木模式”、江苏的“镇江模式”、湖南的“桑植模式”“蓝山模式”等等。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陕西的“子长模式”。陕西省子长县公立医院改变“以药养医”后,患者负担下降,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子长的经验为“十二五”全面破除“以药养医”机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样本。
  “我们在北京研究时觉得这个问题很复杂,很难决断,是地方的探索给我们开拓了思路。”卫生部党组书记张茅说。
  “在自上而下搞好顶层设计的同时,注重自下而上的路径探索,是这一轮医改在制度设计上的显著特色。”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李玲认为,正是这种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良性互动,不断丰富着医改新政实施路径,为新医改注入了创新活力,使医改更具可操作性。
  新医改凸显“中国模式”优势
  作为一项关系13亿人民健康福祉的重大公共政策,三年新医改的顺利推进,背后还体现“中国模式”的强大执行力。
  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新医改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则和基本路径,进而统一思想、摒除杂音,为新医改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
  在组织保障方面,新医改在中央层面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务院直接领导,成立了国家医改办公室,组成专门机构,抽调精干人员;在地方层面各级都有专门的机构来综合协调体制改革工作。
  此外,新医改的实施运行突破了以往卫生部门单打独斗和政府独立决策的既定改革模式,从而整合了行政和社会的力量,提高了医改工作的执行力和效率。
  新医改在推行过程中还特别注重对干部的培训。从2009年起,国务院召集各个省份分管医改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进京就医改进行专题培训,并签订责任状。与此同时,国家医改办召开现场经验会,组织各地参观学习。这些措施一方面使地方决策者们对医改有了更深入系统的了解,另一方面也使他们感到了来自中央的强大推动力。
  “与其他同步开展医改的国家相比,中国新医改的运行推进机制与众不同。一些国外同行在与我交流时,他们最佩服的就是中国医改的高效率和强大执行力。”李玲说,新医改的运行机制实际上是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改革操作路径。三年医改的成功经验,充分证明了“中国模式”的可行性,这种模式不仅适用于医改,也将为今后其他领域的改革带来有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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