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等级评审工作不能全盘否定
发布时间:2012-09-13
发布人:
中国健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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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卫生部下发《关于规范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11年前通过评审的三级医院进行复核评审,对于2011年新增的三级医院,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得发给证书和等级标识,已发给出的证书要立即收回。
从1998年卫生部暂停了医院等级评审,到2011年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又重启。这个“时间差”仍未改变各地医院为收费上档次而掀起的“争级上等”热潮。
不过,浙江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王桢对中国健康界表示,也不能因为部分省份出现评审缺乏规划、尺度过松、三级医院数量攀升等现象,而全盘否定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浙江的三级医院评审,2010年有33家申报,其中9家没有通过,通过率只有70%左右。浙江省卫生厅对于医院评审标准的把握以及医评审过程都是非常严谨的。”
管理的好“抓手”
“早在1989年,卫生部就出台了相关的医院等级评审规定。由于存在过于看重规模和硬件以及一些医院评上“三甲”后出现问题等情况,1998年卫生部暂停了医院等级评审。”王桢表示。
虽然制度本身的设计有不完美的地方,但是医院等级评审确实提升了医院的管理水平。在王桢看来,这也是行政部门的一个管理“抓手”,更是对上级政策的有利贯彻。
王桢称,“很多医院的管理者都是来自临床一线上,比较缺乏医院管理的经验与支持。从评审工作内容上来说,一个平台及手册让管理者有据可依,按照相关标准去管理,把医院管好。”
其实,“医院等级评审不仅对卫生行政部门来说是好事,对医务人员来讲,通过规范和要求,在贯彻执行中,也无形成了良好的职业思维。”王桢介绍,浙江省在2001年查漏补缺,到2003年开始启动医院第二轮评审;2010年进行第三轮医院的评审。
王桢强调,把医院评审工作作为管理上的好“抓手”,同样需要摆正好心态,因为医院评审是需要一定周期的,对整个医院的评审工作可能需要两年到三年的时间。
审批权之惑
“现在卫生部发布重审的通知,要把地方卫生部门所做的工作全部推倒重来,是不合理的。”王桢认为,这并不是卫生部拥有的权限。
据了解,自2010年年初重启评审以来,获评三级医院的有400多家,但其中240多家因没有区域规划而遭卫生部摘牌或重新评审。
某业内人士认为,自1998年医院评审工作叫停的十三年来,由于区域经济的发展,一些医疗资源的配置已经不再适用。比如有些地方人口1000多万,但是只有五家三甲医院,这明显不够,所以对地方医院进行三甲评审也是必要的。并且还有意见认为,按照此次重启评审时卫生部颁布的医院评审办法,由各省制定细则,审批权在省级卫生厅。根据行政许可法,卫生部门其实无权收回。
与此同时,王桢表示,还要给医院一些时间。“任何评审和检查,肯定是需要有一个准备过程的。就像学生时代的考试一样,你准备去考试和不准备去考试肯定是有差异的,医院的管理也是这样。”
评价体系有待更新
“不过,新一轮医院等级重审,其实就是对之前工作的全盘否定。”王桢感慨。
然而,卫生部这次并没有表示再次暂停医院等级评审,而只是要求各地“三甲”医院及规划新增三级医院的评审结果,须报卫生部核准,这也可以看作是为了防范地方评审过程中的无序和失范,将评审的最后裁定权收归卫生部。
“只是权限的更改,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如若评审体制持续下去,务必需要在旧体制上有所变化,这种变化更应该贴近市场化。”王桢表示,这次三级医院的重审,也许正是医疗服务评价体系亟须面向市场化趋势的信号。
也有专家认为,重启的三级医院评审可以看出卫生部“重审”的决心,但重要的是,仅仅靠决心并不能解决问题,医院建设要符合政府区域卫生规划,考虑规模效应和成本、管理效益,越建越大不是方向,越做越好、越做越精才是未来医疗机构的发展方向。“制度设计应鼓励医务人员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都能得到发展与施展自己才能的机会,而不只是在大医院。”
从1998年卫生部暂停了医院等级评审,到2011年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又重启。这个“时间差”仍未改变各地医院为收费上档次而掀起的“争级上等”热潮。
不过,浙江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王桢对中国健康界表示,也不能因为部分省份出现评审缺乏规划、尺度过松、三级医院数量攀升等现象,而全盘否定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浙江的三级医院评审,2010年有33家申报,其中9家没有通过,通过率只有70%左右。浙江省卫生厅对于医院评审标准的把握以及医评审过程都是非常严谨的。”
管理的好“抓手”
“早在1989年,卫生部就出台了相关的医院等级评审规定。由于存在过于看重规模和硬件以及一些医院评上“三甲”后出现问题等情况,1998年卫生部暂停了医院等级评审。”王桢表示。
虽然制度本身的设计有不完美的地方,但是医院等级评审确实提升了医院的管理水平。在王桢看来,这也是行政部门的一个管理“抓手”,更是对上级政策的有利贯彻。
王桢称,“很多医院的管理者都是来自临床一线上,比较缺乏医院管理的经验与支持。从评审工作内容上来说,一个平台及手册让管理者有据可依,按照相关标准去管理,把医院管好。”
其实,“医院等级评审不仅对卫生行政部门来说是好事,对医务人员来讲,通过规范和要求,在贯彻执行中,也无形成了良好的职业思维。”王桢介绍,浙江省在2001年查漏补缺,到2003年开始启动医院第二轮评审;2010年进行第三轮医院的评审。
王桢强调,把医院评审工作作为管理上的好“抓手”,同样需要摆正好心态,因为医院评审是需要一定周期的,对整个医院的评审工作可能需要两年到三年的时间。
审批权之惑
“现在卫生部发布重审的通知,要把地方卫生部门所做的工作全部推倒重来,是不合理的。”王桢认为,这并不是卫生部拥有的权限。
据了解,自2010年年初重启评审以来,获评三级医院的有400多家,但其中240多家因没有区域规划而遭卫生部摘牌或重新评审。
某业内人士认为,自1998年医院评审工作叫停的十三年来,由于区域经济的发展,一些医疗资源的配置已经不再适用。比如有些地方人口1000多万,但是只有五家三甲医院,这明显不够,所以对地方医院进行三甲评审也是必要的。并且还有意见认为,按照此次重启评审时卫生部颁布的医院评审办法,由各省制定细则,审批权在省级卫生厅。根据行政许可法,卫生部门其实无权收回。
与此同时,王桢表示,还要给医院一些时间。“任何评审和检查,肯定是需要有一个准备过程的。就像学生时代的考试一样,你准备去考试和不准备去考试肯定是有差异的,医院的管理也是这样。”
评价体系有待更新
“不过,新一轮医院等级重审,其实就是对之前工作的全盘否定。”王桢感慨。
然而,卫生部这次并没有表示再次暂停医院等级评审,而只是要求各地“三甲”医院及规划新增三级医院的评审结果,须报卫生部核准,这也可以看作是为了防范地方评审过程中的无序和失范,将评审的最后裁定权收归卫生部。
“只是权限的更改,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如若评审体制持续下去,务必需要在旧体制上有所变化,这种变化更应该贴近市场化。”王桢表示,这次三级医院的重审,也许正是医疗服务评价体系亟须面向市场化趋势的信号。
也有专家认为,重启的三级医院评审可以看出卫生部“重审”的决心,但重要的是,仅仅靠决心并不能解决问题,医院建设要符合政府区域卫生规划,考虑规模效应和成本、管理效益,越建越大不是方向,越做越好、越做越精才是未来医疗机构的发展方向。“制度设计应鼓励医务人员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都能得到发展与施展自己才能的机会,而不只是在大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