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健康卡发放将提速
发布时间:2012-09-17
发布人:
健康报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9月15日~16日,居民健康卡第二批试点启动培训会议在辽宁省锦州市召开。卫生部办公厅主任侯岩在会上表示,下一步要以新农合参合居民、新生儿、职业病危害人群、无偿献血者4类重点人群及大型医疗机构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居民健康卡的发行与应用。
会议提出,要大力推进为新农合参合农民发放居民健康卡,在卡的形式和功能上注重实用,重点承载基本信息、就医一卡通和跨省(市)结算功能。要为新生儿发放居民健康卡,结合疫苗接种工作,突出居民健康卡在儿童免疫工作中的应用,支持异地接种和儿童保健服务。要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包括广大农民工、企业单位职工等)发放居民健康卡,在保障职业病危害人群健康权益的同时,方便此类人群持卡看病就医。要研究为无偿献血者发放居民健康卡,作为一种奖励机制,提高全社会的献血积极性。要在大型医疗机构开展居民健康卡发行与应用,推广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院的做法,探索银医合作模式,逐步统一各医疗机构的就诊卡,实现居民在全国范围内跨地域、跨机构就医一卡通,加快居民健康卡发放进程,切实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据了解,今年3月1日,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辽宁省锦州市、广东省佛山市4个地区首批试点发行居民健康卡。5月28日,卫生部批复河北、黑龙江、上海、江苏、山东、湖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10省(市)选择部分地区作为第二批居民健康卡建设试点。
会议提出,要大力推进为新农合参合农民发放居民健康卡,在卡的形式和功能上注重实用,重点承载基本信息、就医一卡通和跨省(市)结算功能。要为新生儿发放居民健康卡,结合疫苗接种工作,突出居民健康卡在儿童免疫工作中的应用,支持异地接种和儿童保健服务。要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包括广大农民工、企业单位职工等)发放居民健康卡,在保障职业病危害人群健康权益的同时,方便此类人群持卡看病就医。要研究为无偿献血者发放居民健康卡,作为一种奖励机制,提高全社会的献血积极性。要在大型医疗机构开展居民健康卡发行与应用,推广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院的做法,探索银医合作模式,逐步统一各医疗机构的就诊卡,实现居民在全国范围内跨地域、跨机构就医一卡通,加快居民健康卡发放进程,切实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据了解,今年3月1日,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辽宁省锦州市、广东省佛山市4个地区首批试点发行居民健康卡。5月28日,卫生部批复河北、黑龙江、上海、江苏、山东、湖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10省(市)选择部分地区作为第二批居民健康卡建设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