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出台100条医疗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12-09-19
发布人: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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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置病人时不接打电话,安装统一风格的引导标识,公共卫生间24小时保洁,同事间要相互配合……河南省郑州市卫生局近日出台《全员全岗全程优质服务规范100条》,要求全市所有医疗卫生机构遵循100条服务规范,从细节上保障患者时刻享受到方便、贴心的高品质服务。
“100条”涵盖了医德、服务、社会责任三大方面。在医德规范篇中,既有对医德、医技的基本要求,也有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患者隐私、避免医疗腐败的基本律令,还有规范同行之间良性竞争、协同合作的行为规范。
作为“100条”重头戏的服务规范篇,涉及条文84项。其中,8条基本服务规范包括文明用语与着衣、按时挂牌服务、接打电话禁忌、严格消毒隔离、多种预约服务、保障患者知情、坚持首问负责和首诉负责、推进信息共享。
在11条就医环境规范中,既有对配置指示标识、美化绿化环境、免费提供各种就医资料和便民用品的要求,也有方便行动不便者和重病患者的特殊要求,还有对保持病房和诊疗区安静的“四轻”要求,即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轻。
在20条窗口部门服务规范中,该市要求导医实行流动服务,并做到主动分流、引导、协助、巡视等“六主动”。规范还列出39条规定,对如何为患者检查、治疗等进行了细化。
该市首次以卫生行政规范的形式,明确了医疗卫生机构应承担的10项社会责任,包括参加突发公卫事件应急救援等
“100条”涵盖了医德、服务、社会责任三大方面。在医德规范篇中,既有对医德、医技的基本要求,也有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患者隐私、避免医疗腐败的基本律令,还有规范同行之间良性竞争、协同合作的行为规范。
作为“100条”重头戏的服务规范篇,涉及条文84项。其中,8条基本服务规范包括文明用语与着衣、按时挂牌服务、接打电话禁忌、严格消毒隔离、多种预约服务、保障患者知情、坚持首问负责和首诉负责、推进信息共享。
在11条就医环境规范中,既有对配置指示标识、美化绿化环境、免费提供各种就医资料和便民用品的要求,也有方便行动不便者和重病患者的特殊要求,还有对保持病房和诊疗区安静的“四轻”要求,即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轻。
在20条窗口部门服务规范中,该市要求导医实行流动服务,并做到主动分流、引导、协助、巡视等“六主动”。规范还列出39条规定,对如何为患者检查、治疗等进行了细化。
该市首次以卫生行政规范的形式,明确了医疗卫生机构应承担的10项社会责任,包括参加突发公卫事件应急救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