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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子手术父吓晕 医院失职须赔偿

  原告李某因儿子小李年幼害怕手术,遂进入手术室陪护,谁知中场突然吓昏倒地,摔成脑震荡。之后李某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法庭请求赔偿。近日,金寨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离奇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去年六月,李某之子小李到医院进行钢管取出手术,因小李年幼害怕不予配合,医务人员允许其父亲李某进入手术室给予安慰。但因手术场面过于血腥,李某产生生理反应,突然昏厥倒地。经抢救,被诊断为脑震荡及枕骨骨折。之后,李某因与医院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医院安排患者亲属进入手术室配合手术,其用意是好的,但必须确保进入人员安全。在本案中,医院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而是抱有侥幸心理,应该对李某受伤承担责任。故判决被告医院赔偿原告李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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