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政策迎来调整窗口期
发布时间:2013-07-11
发布人:
健康报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取消生育间隔非“放开二胎”信号
28岁的刘婷婷(化名)是山东省青岛市人,她和丈夫都是独生子女。今年3月末,已有一个2岁半儿子的她意外怀孕了。全家人都希望她把孩子生下来,但按照山东省今年6月前的计生政策,刘婷婷在30岁前生育二胎须间隔4年,否则算违法生育,需缴纳社会抚养费。
6月2日,新修订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实施,取消了生育间隔,不再执行再育女性须年满30周岁方可生育二胎的政策。按照这一新政策,刘婷婷补办准生证后,腹中的宝宝将能够合法出生。
人口大省山东省取消生育间隔政策,一度被认为释放出了“取消独生子女政策”、“放开二胎”的信号。
“事实上,‘取消独生子女政策’的说法本身就不科学。我国现行的生育政策并不是一胎化政策。”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教授说,我国在1980年~1984年确实实行过一段时期的独生子女政策,但在1984年已经调整为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框架,即在多数城市地区实行一孩政策,在多数农村地区实行一孩半政策(第一胎是女孩的家庭可以生二胎),在多数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二孩政策,在部分牧区、山区实施三孩及以上政策。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郑真真教授说,取消二胎生育间隔与生育政策的放松有本质区别,前者不是后者的信号。
人口红利已进入下行通道
人口学专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陆杰华教授认为,根据目前的人口形势,我国生育政策已经迎来调整窗口期。
陆杰华说,实行计划生育政策30多年来,我国累计少生4亿多人口。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总和生育率降到1.8左右,已经低于国际公认的2.1的人口更替水平。进入21世纪,我国持续维持低生育水平。而总和生育率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陆杰华说,我国已经完成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从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增长率,转变到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增长率。少子化和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2000年“五普”的数据显示,我国0~1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是22.8%;到了2010年的“六普”,这一比例快速下降到16.6%。与此同时,我国老龄人口还在持续增加。2012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占总人口的14.3%。
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公报显示,2012年,我国15岁~59岁劳动年龄人口首次下降。“这也从侧面表明,我国的人口红利已从丰厚时期进入下行通道。”陆杰华说。
政策调整需循序渐进
当前,我国人口增长势头虽然趋缓,但受人口惯性增长的影响,每年新出生人口1600万左右,预计未来20年总人口还将增加约1亿人。
陆杰华说,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的基本国情不会有根本改变,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仍比较突出,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陆杰华强调,这种坚持不是对现有生育政策的限定,而是要保持合理的人口规模及总和生育率,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口政策的调整应循序渐进,要结合我国国情和各地的实际情况,实施差异化政策。
翟振武表示,我国的低生育率水平超前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所以目前的低生育水平是不稳定的。在全国绝大多数地区,一旦放弃计划生育政策,低生育水平会大幅度反弹。
翟振武解释说,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社会保障、教育、城市化水平越高,生育率越低。目前,全球生育率低于2.0的国家,2011年的人均国民收入普遍超过3万美元,城市化水平、社会保障水平、教育水平等也很高。我国目前的人均国民收入(按购买力平价法计算)为6890美元,城市化水平只有51%,实际总和生育率却已降到1.6左右,比法国和英国低许多。其主要原因是中国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并不完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然结果。
利益导向政策有待完善
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微博“健康中国”上,不少网友留言表示,“一个孩子太孤独了,多一个孩子少一份抚养风险,而多一重养老保障” 。
北京大学老年学研究所副所长、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穆光宗教授很能理解网友的呼吁。他主张,逐步取消对“单独”夫妇生育二胎的限制。
“我国人口政策日趋灵活顺应国情。”翟振武说,如取消对生育一胎的准生审批,允许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夫妇生育二胎,部分省取消一、二胎之间生育间隔时间的限制,允许再婚夫妇生育二胎或三胎等。他预测,未来2年时间里,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应该还会有一个比较大的完善空间。
在翟振武看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还包括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立奖励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及国家法定奖励政策的标准,推出更多的人口计生民生项目,促进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有机衔接,使计划生育家庭更多地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同时,还要不断提高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为城乡居民提供高质量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以及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等服务。
28岁的刘婷婷(化名)是山东省青岛市人,她和丈夫都是独生子女。今年3月末,已有一个2岁半儿子的她意外怀孕了。全家人都希望她把孩子生下来,但按照山东省今年6月前的计生政策,刘婷婷在30岁前生育二胎须间隔4年,否则算违法生育,需缴纳社会抚养费。
6月2日,新修订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实施,取消了生育间隔,不再执行再育女性须年满30周岁方可生育二胎的政策。按照这一新政策,刘婷婷补办准生证后,腹中的宝宝将能够合法出生。
人口大省山东省取消生育间隔政策,一度被认为释放出了“取消独生子女政策”、“放开二胎”的信号。
“事实上,‘取消独生子女政策’的说法本身就不科学。我国现行的生育政策并不是一胎化政策。”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教授说,我国在1980年~1984年确实实行过一段时期的独生子女政策,但在1984年已经调整为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框架,即在多数城市地区实行一孩政策,在多数农村地区实行一孩半政策(第一胎是女孩的家庭可以生二胎),在多数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二孩政策,在部分牧区、山区实施三孩及以上政策。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郑真真教授说,取消二胎生育间隔与生育政策的放松有本质区别,前者不是后者的信号。
人口红利已进入下行通道
人口学专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陆杰华教授认为,根据目前的人口形势,我国生育政策已经迎来调整窗口期。
陆杰华说,实行计划生育政策30多年来,我国累计少生4亿多人口。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总和生育率降到1.8左右,已经低于国际公认的2.1的人口更替水平。进入21世纪,我国持续维持低生育水平。而总和生育率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陆杰华说,我国已经完成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从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增长率,转变到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增长率。少子化和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2000年“五普”的数据显示,我国0~1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是22.8%;到了2010年的“六普”,这一比例快速下降到16.6%。与此同时,我国老龄人口还在持续增加。2012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占总人口的14.3%。
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公报显示,2012年,我国15岁~59岁劳动年龄人口首次下降。“这也从侧面表明,我国的人口红利已从丰厚时期进入下行通道。”陆杰华说。
政策调整需循序渐进
当前,我国人口增长势头虽然趋缓,但受人口惯性增长的影响,每年新出生人口1600万左右,预计未来20年总人口还将增加约1亿人。
陆杰华说,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的基本国情不会有根本改变,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仍比较突出,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陆杰华强调,这种坚持不是对现有生育政策的限定,而是要保持合理的人口规模及总和生育率,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口政策的调整应循序渐进,要结合我国国情和各地的实际情况,实施差异化政策。
翟振武表示,我国的低生育率水平超前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所以目前的低生育水平是不稳定的。在全国绝大多数地区,一旦放弃计划生育政策,低生育水平会大幅度反弹。
翟振武解释说,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社会保障、教育、城市化水平越高,生育率越低。目前,全球生育率低于2.0的国家,2011年的人均国民收入普遍超过3万美元,城市化水平、社会保障水平、教育水平等也很高。我国目前的人均国民收入(按购买力平价法计算)为6890美元,城市化水平只有51%,实际总和生育率却已降到1.6左右,比法国和英国低许多。其主要原因是中国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并不完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然结果。
利益导向政策有待完善
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微博“健康中国”上,不少网友留言表示,“一个孩子太孤独了,多一个孩子少一份抚养风险,而多一重养老保障” 。
北京大学老年学研究所副所长、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穆光宗教授很能理解网友的呼吁。他主张,逐步取消对“单独”夫妇生育二胎的限制。
“我国人口政策日趋灵活顺应国情。”翟振武说,如取消对生育一胎的准生审批,允许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夫妇生育二胎,部分省取消一、二胎之间生育间隔时间的限制,允许再婚夫妇生育二胎或三胎等。他预测,未来2年时间里,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应该还会有一个比较大的完善空间。
在翟振武看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还包括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立奖励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及国家法定奖励政策的标准,推出更多的人口计生民生项目,促进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有机衔接,使计划生育家庭更多地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同时,还要不断提高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为城乡居民提供高质量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以及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