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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10月新闻发布会实录

主持人 邓海华: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国家卫生计生委例行新闻发布会。今天的主题是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组织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特别是开展三大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参加今天发布的有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王羽局长、综合监督局何翔副局长。
下面我先简单通报整体情况。
2013-10-10 10:00:45
主持人 邓海华: 
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从7月初开始,国家卫生计生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此次教育实践活动适逢国家卫生计生委机构改革、职能转变、整合融合的关键时期,委党组高度重视,将教育实践活动与当前卫生计生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推出一系列有效措施,积极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取得了积极成效。
2013-10-10 10:01:42
主持人 邓海华: 
一、深入调研,了解基层群众的现实需求
卫生计生都是重要的民生,卫生计生工作事关社会和谐与家庭幸福。7月初,教育实践活动一启动,国家卫生计生委就按照中央关于“开门搞活动”、“一开始就扎下去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明确要求,组织开展了大调研活动。委党组同志分为10个调研组,深入全国25个省(区、市)的100多个县(市、区),走进200多个基层单位,召开各类座谈会100多场,与基层群众面对面交流、心贴心互动,了解群众反映强烈和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征求基层对加快推进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意见建议,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路径。通过一个月的深入调研,国家卫生计生委全面了解了基层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了解了群众的现实需求。同时,委机关推出了“面对面大讲堂”活动,每两周开讲一次,委领导带头学习、带头宣讲,与全委同志面对面交流,在交流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了“践行群众路线典型事迹报告会”,进一步激发了全委同志为民服务的热情。
2013-10-10 10:04:46
主持人 邓海华: 
二、结合实际,推出“服务百姓健康行动”
服务群众,贵在行动。我们积极转化学习和调研成果,结合卫生计生工作特点和实际,创新服务群众的途径和方法,在全国卫生计生系统推出了“服务百姓健康行动”。行动紧紧围绕“学习先进找差距,健康促进为百姓,优质服务树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四个方面展开,组织实施了一系列为民服务办实事活动。我们严格依法行政,加强行业监管,针对行业内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法行为进行坚决打击。我们大力支持吕梁山片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组织捐赠了“流动医院”等总价值3000多万元的卫生计生仪器设备和技术服务。我们启动了“光彩·西藏和四省藏区健康促进工程”,通过开展咨询义诊、业务培训、健康讲座等活动服务藏区群众。目前,服务百姓健康行动还在进一步的深入推进中。
2013-10-10 10:08:10
主持人 邓海华: 
三、抓住重点,开展服务百姓“三大专项行动”
近期,国家卫生计生委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更好地推进服务百姓健康行动,立足部门职责和行业优势,联合有关部门推出了服务百姓“三大专项行动”。第一个是“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此项活动已于9月27日正式启动;第二个行动是“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此项活动将于10月13日,也就是三天后正式启动;第三项行动是医疗卫生领域“反商业贿赂、树行业新风”专项行动,此项活动也将于近期启动。这“三大专项行动”是国家卫生计生委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重要举措,“三大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必将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领域的环境,维护正常秩序,服务百姓需求,取得良好成效,推动国家卫生计生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我简单介绍这些。下面有请两位领导重点介绍他们分管的两项专项行动。首先有请医政医管局王羽局长介绍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的有关情况。
2013-10-10 10:08:34
王羽: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很高兴有机会介绍一下马上要在全国开展的“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的情况。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卫生计生系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建设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推动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发展,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9月27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联合下发了《“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实施方案》,活动周时间为10月13-19日,10月13日全国统一启动。
2013-10-10 10:10:23
王羽: 
通过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将进一步加强健康和医学知识的宣传普及,推行便民惠民措施,热心服务群众,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推动卫生计生系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努力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树立卫生计生系统为民务实清廉形象。此次活动周也是卫生计生系统首次举行覆盖全国的大型义诊活动,时间集中,形式多样,指标明确,杜绝形式主义,确保义诊活动周接地气、见实效,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活动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013-10-10 10:19:21
王羽: 
第一,公共场所义诊活动。10月1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与北京市在京举行启动仪式。当天,每个地级市(含省会城市)、每个县(县级市)的1个以上公共场所将开展1天的义诊活动,主要进行常见病、慢性病的咨询、初步筛查、诊断和一般治疗,普及医学常识和健康知识。
第二,在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开展的义诊工作。活动周内,承担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任务的医院增派医疗队,在受援县级医院开展义诊工作,集中解决当地患者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需求,经会诊、查房开展适宜的义诊手术,同时对县医院医务人员的进行示教和现场培训、指导。
2013-10-10 10:20:01
王羽: 
第三,组织义诊活动走进社区、下到乡镇。活动周内,二级以上医院的专家将走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义诊活动,县级医疗机构派出由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的医师组成医疗队,重点到医疗服务能力较薄弱的乡镇卫生院,使群众能够就近享受大型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
第四,举办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大讲堂。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的疾病特点,有针对性的派遣相应专科专家,在学校、工厂、建筑工地、社区、党政机关等地举办健康大讲堂,讲授、传播健康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意识。
2013-10-10 10:20:10
王羽: 
第五,在二级以上医院院内开展义诊活动。本次义诊不仅在公共场所开展,还会在二级以上医院内部广泛开展。二级以上医院针对挂号较为困难的特色专科和知名专家,开展形式多样的义诊活动,编印专科疾病防治宣传资料,改善相应专科的诊疗环境和流程,提高优质医疗资源服务效率。
第六,组织国家医疗队赴重点地区开展义诊活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将组织8支国家医疗队赴边远贫困、优质医疗资源缺乏的地区,开展包括接诊患者、疾病筛查、指导查房、疑难病例会诊、实施手术、技术管理培训等义诊活动。
2013-10-10 10:20:26
王羽: 
此次活动周结合中医药服务有关工作和医疗服务进军营等活动,相关工作内容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另行安排。为做好此次活动周的有关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制定可操作、能见效的实施方案,将此项活动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认真抓好,坚决反对形式主义。
二是统一组织,统筹安排。义诊活动做到上下结合,内外结合,常专结合,并将义诊活动与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三好一满意”和“服务百姓健康行动”等其他工作相结合。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条件,提前确定义诊手术种类、时间和手术量,组织筛查符合手术条件的患者,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013-10-10 10:20:38
王羽: 
三是因地制宜,鼓励创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医疗卫生现状,根据当地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和医疗机构专科优势,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探索新的符合工作实际的有效举措。
四是加强宣传。活动周开始前,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将义诊活动安排向社会公告,让群众了解义诊活动,方便更多群众获得义诊服务。活动过程中,对活动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
五是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各有关单位要探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长效机制。今后,每年9月的第三周作为“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使之成为卫生计生系统为民服务的重点工作,长期坚持。
人民群众的健康关乎社会和谐和稳定,而卫生计生行业的工作和所提供的服务都是与群众生命健康息息相关。这次活动,是国家卫生计生委党组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是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从群众不满意、迫切需要解决的地方改起、做起,希望集中资源,缓解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成效。
2013-10-10 10:20:59
主持人 邓海华: 
下面请综合监督局何翔副局长介绍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
2013-10-10 10:21:15
何翔: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很高兴有机会这里介绍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这项活动9月27已经开了会,相关媒体已经有所报道,今天这里我具体介绍一下这项活动。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着力解决非法行医的突出问题,卫生计生委联合公安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医药局、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后勤部卫生部于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9月27日,六部门联合印发了专项行动方案并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部署。
2013-10-10 10:21:26
何翔: 
2005-2008年,卫生、公安等多部门曾联合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综合治理机制初步形成,医疗服务市场得到相对净化。但是由于非法行医滋生的土壤没有根除,部分地区非法行医活动没有得到完全遏制,群众和媒体仍有反映,需要继续加大集中整治力度。近期,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有关部门认真研究,选择了对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威胁大,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几类非法行医行为开展集中整治。一是严厉打击5种形式的无证行医和假冒军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打击的五种无证行医形式分别是:以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黑诊所”、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打击“游医”、查处擅自开展医疗美容的生活美容机构、查处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零售药店、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二是重点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等3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非法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及零售药店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四是坚决打击“医托”行骗行为。
2013-10-10 10:22:35
何翔: 
为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们将专项行动分为集中整治和深入巩固两个阶段,主要采取五项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部门配合。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工作制度,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统筹安排、齐抓共管的局面。各省(区、市)要对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二是强化社会监督。要求各地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营造社会监督氛围。国家卫生计生委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10-12356),并通过委官方网站收集对专项行动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各地也主动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投诉举报和建言献策。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要做到件件调查,实名举报要100%反馈,切实提高群众对办理情况的满意度。
三是严格执法。要求各地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务必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专项行动中发现跨地区的案件,涉案地区要相互配合查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执法必严、失职必究,对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要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2013-10-10 10:23:38
何翔: 
四是广泛宣传。要求各地积极报道专项行动进展,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要加强相关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行医。
五是标本兼治。在集中整治的同时,要深入研究发现的问题,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审批管理、医保制度等多方面入手,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方便人民群众特别是流动人口看病就医,从根本上解决非法行医问题。
9月27日电视电话会后,各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方案并及时部署了当地的专项行动。国家卫生计生委举报电话公布后,近期已陆续收到举报线索,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转办、督办和派员暗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对非法行医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2013-10-10 10:24:39
何翔: 
欢迎在座媒体朋友们充分发挥你们的优势,多给我们提供线索,我们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取得更好的成效。谢谢。
2013-10-10 10:25:07
主持人 邓海华: 
下面是提问环节,大家围绕今天的主题和当前的卫生计生热点提问,提问时请通报你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2013-10-10 10:27:42
健康报记者: 
今天是世界精神卫生日,两个问题都和这个话题有关。大家都知道,经历了27年的立法长跑,今年5月1日精神卫生法正式在我国实施,精神卫生工作进入了法制化管理时代。这部法律尤其强调精神障碍的康复和治疗并重,家庭和社区尽职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管理。我第一个问题是,在这部法律实施半年以来,医疗卫生部门做了哪些工作?第二个问题,对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有效的管理,首先要找出这些患者,这需要专业医师作出诊断。而我国现阶段是专家机构和人力资源非常缺乏,专业诊断能力不足。日前有媒体披露出郑州向社区摊派精神病的新闻报道,这是否反映出卫生部门在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上有某种急功近利的现象?
2013-10-10 10:27:55
邓海华: 
根据1993年全国精神疾病流行病学的调查结果,我国15岁以上的人口中精神疾患患病率是13.47‰,其中精神分裂症为主的重症精神疾病的患病率9.66‰。根据专家的说法,由于重性精神疾病的发病与遗传等生物学因素关系比较密切,人群中存在一定的数量。随着生活条件改善,人口寿命的延长,患者人数也会相应的增加。国内外的研究表明,人群中精神分裂症患病率一般稳定在5‰左右,与地域、种族、经济发展水平的关系并不大。据专家介绍,如果不能及时发现患者进行有效治疗和管理,有10%的重性精神疾患可能出现肇祸、肇事的行为。原卫生部从2005年开始就加强这项工作,在中央财政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的治疗管理项目,建立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开展精神卫生治疗管理项目,对有肇祸倾向并贫困的重性精神疾患提供服务,覆盖人口4291万。2009年起医改实施,我们又把重性精神疾患管理服务纳入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层的医疗机构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为患者提供随访管理和康复指导服务。截至今年3月,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覆盖了全国除西藏外的30个省(市、自治区)的226个市州,1652个区县,管理了353.8万重性精神疾患。按照全国平均水平,患者发现率现在已经达到了2.62‰。
2013-10-10 10:30:02
邓海华: 
为进一步做好重性精神疾患的发现、治疗和管理工作,原卫生部在2012年7月印发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管理考核评估方案》,要求以省或地市为单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检出率应达到2.5‰。但是各地患者发现率差距还是较大,工作开展得很不平衡。
近年来,按照原卫生部和现在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特别是今年5月1日《精神卫生法》实施以后,各地普遍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患者的日常发现登记、发病报告,开展定期的筛查和随访,做好患者的救治和救助工作,投入了很多人力精力物力财力,这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我想强调的是2.5‰这个指标是以省市为单位提出的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管理的效果指标,不能简单的层层分解,将患者发现和报告的任务简单摊派分解到社区,这种做法既不科学也不符合我委关于重性精神疾病相关工作规范的要求。
今年5月1日《精神卫生法》实施以后,我委将根据法律条文的要求,进一步修订以往制定的关于精神卫生工作方面的规定、制度,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严格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
关于第一个问题请疾控局精神卫生处的金同玲副处长回答。
2013-10-10 10:33:22
金同玲: 
首先感谢你关注精神卫生工作。应该说精神卫生法涉及到多个部门,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系统来说,今年5月1号《精神卫生法》实施以后,我们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工作:第一个方面是从系统内部抓好医务人员的培训,疾控局、医政医管局、法制司为了使我们的专业人员和卫生管理人员能够正确理解这部法律,统一组织专家编写了《精神卫生法》医务人员培训教材,根据培训教材组织了面向全国医务人员的省级师资培训,按照师资培训的要求制作了培训光盘,各地按照要求开展了逐级培训。目的是让大家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第二,我们作为主管部门制定相关配套规章,5月1日以后我们着手制定了几个规章,我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区域精神科设置工作的通知,这对于方便患者和公众接受精神卫生服务是至关重要的。另外委里下发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这是根据《精神卫生法》第24条规定制定的。
另外,我委正组织对精神障碍分类诊断标准和诊疗规范做进一步的完善,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展当中。
另一方面从工作方面,在法出台前我们就在建立完善患者服务网络,包括专科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专科医生及全科医生的精神卫生知识培训,同时认真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层医务人员为患者提供随访和康复指导服务,让患者得到有效救治和管理,朝着康复迈进。
这是整体工作,下一步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主要目的是为患者能接受到更好服务,能够有渠道接受服务。
2013-10-10 10:37:53
科技日报记者: 
有两个问题。第一,参加这次义诊活动的国家医疗队的成员大概是哪些医院的专家?另外,具体都到哪些地方参加义诊?第二个问题关于疫苗,昨天世卫组织宣布中国有一个疫苗进入了联合国采购清单。这意味着中国疫苗的质量和创新有一定程度的提升。请问国家卫生计生委对此有何评价?这几年在疫苗使用环节,尤其是疫苗质量提升方面卫计委都做了哪些工作?
2013-10-10 10:49:07
王羽: 
这次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了8支医疗队从各自的直属单位抽调,卫生计生委是5所医院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医院、北京中日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分别从以下医院组成两个医疗队,中国中医科学院附属广安门医院、西苑医院、望京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东方医院和第三医院组成一个医疗队。解放军总医院组成一个医疗队,一共8支医疗队分别到陕西的延安、山西的临汾,新疆的伊犁、内蒙古赤峰,青海的西宁和海东,甘肃的宁夏,江西赣州等八个省份、11个地市共16个县开展义诊活动,8个国家级医疗队开展义诊活动,分别由上述的三个部门的有关部门领导带队,结合当地的医疗需求和诊疗的需求选派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医疗队开展接诊、会诊、查房、手术、培训、指导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2013-10-10 10:50:03
邓海华: 
关于第二个问题,10月9日媒体报道了我国生产的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已经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的预认证,我们从世界卫生组织的官方网站上看到了这个消息,对此国家卫生计生委表示祝贺。世卫组织的疫苗预认证是为了保证疫苗的质量、安全性、有效性都达到国际标准而进行的一项评估认证工作,是联合国采购机构疫苗采购的通行证。这次中国制造的疫苗首次进入联合国的采购清单,是一个重大突破。乙脑减毒活疫苗是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疫苗产品,目前为止已经使用超过了6亿剂次,显著降低了乙脑流行地区的发病率和病死率,为数以亿计的儿童提供了有效的免疫保护。关于这件事的详细情况,包括你刚才提到的我国疫苗的整体安全、质量情况,建议您进一步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进行咨询。
2013-10-10 10:52:00
华尔街日报记者: 
有媒体报道,去年22省份一共收到了169亿的抚养费,请问你们能不能解释一下这笔钱花在什么项目上?
2013-10-10 10:55:54
邓海华: 
关于社会抚养费的问题,在这个发布会上,包括日常的回应中,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新闻发言人已经做过多次回应,我在这里简单回答你的疑问。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有法可依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都对征收社会抚养费,包括它的基本标准、征收主体、征收原则、经费管理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而且授权给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社会抚养费征收以后全额纳入地方财政的预算管理,收支两条线,收上来以后全额上缴国库,作为预算的一个组成部分。连同地方政府的其他财政收入一起,统筹用于本地区的各类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支出,当然也包括计划生育。
2013-10-10 10:57:02
北京电视台: 
我有三个问题。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前,日前监管谁来监管、效果如何、是否有数字支持?第二个问题,为什么非法行医长期存在,没有人举报是因为执法力量不强还是打击力度不够?第三个问题,有人认为非法行医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是医疗资源不足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怎样解决这个矛盾?
2013-10-10 10:59:06
何翔: 
打击非法行医这项工作涉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军队武警、食药部门、中医、工商等,这项工作涉及的部门比较多,从2005年开始多部门就有联合的专项行动的机制,一直到2008年,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效,后来转入了日常监督,各部门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非法行医的打击。这几年成效显著。这里我提供几个数据供你参考,从2010年-2012年,全国共取缔无证行医14.1万户次,2012年取缔了5.2万余次。因为涉及到非法行医,一方面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通过公安部门立案,还要移交检察院和法院追究刑事责任。2010年到2012年全国共移送了无证行医涉嫌犯罪的案件4188件。这两年多部门配合,打击力度还是很大的,这些数字有一个佐证。
2013-10-10 11:00:14
何翔: 
第二个问题,是关于举报,按照日常工作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都有举报电话,包括媒体、群众都可以向属地化管理进行举报。查获的很多案件都是通过群众举报线索。非法行医的行为没有得到完全遏制,一方面是因为非法行医滋生的土壤还存在,另一方面,通过前几年的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形式越来越隐蔽,打击工作也变得更困难。还有就是基层监督执法力量不足,亟需加强。结合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想联合几个部门充分发挥专项行动的优势,多部门联合执法,一年的专项行动期间,集中查处一批违法犯罪的人员,严肃处理一批违法机构,在专项行动期间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和声势,这样和日常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
第三个问题,怎么从根本上解决?我们严厉打击的同时一直也在考虑,包括医政医管局和委内多部门共同研究,通过完善我们的区域卫生规划,让这些城乡结合部的医疗机构布点更合理,未来新农合和医保制度的逐步完善能够实现异地报销等等,切实提高医疗服务的能力,从根本上解决非法行医的问题。
2013-10-10 11:02:30
中国医疗设备杂志: 
我想请问王局长,关于从去年开始就进行等级医院评审的中期审核和复审工作,能否介绍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这项工作大致结束的时间?
2013-10-10 11:10:34
王羽: 
请医政医管局综合评价处处长刘勇处长介绍一下。
2013-10-10 11:13:29
刘勇: 
感谢媒体关注这项工作。医院评审工作不是运动式的检查工作,是医院管理的长效机制,我国1989年-1998年开展了十年,后来原卫生部下发了一个文件暂停了这项工作,但是2008年又重新启动。医院评审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每四年评审一次,主要是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复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评审标准和办法,并对省级评审工作进行检查。目前,有一些言论把评审工作和评价工作搞混了。前一段我们开展了全国几十家医院的评价工作,评审工作和评价工作不同,评价工作是通过对评审工具、方法对医院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系统考评,发现一些问题让医院持续改进,和医院等级不直接挂钩。评审工作是省卫生厅组织的,评审结果和等级直接挂钩。我们的评价是检查式的质量运用,教给这些医院如何进行自我改进,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2013-10-10 11:16:43
王羽: 
我补充一下,2011年原卫生部又发布了新的医院评审办法。修订和补充完善了90年代原卫生部发布的《医疗机构评审办法》,随后先后发布了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和实施细则和相应的其他专科医院的评审标准细则,具体工作由省里落实。1994年9月1日实施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由时任国务院总理李鹏签发,里面强调要建立医疗机构评审制度,是加强医院管理,全面提高我国医院管理的科学水平的一项重大举措。
2013-10-10 11:20:28
凤凰卫视记者: 
有媒体报道,俄罗斯宣布要实行全民免费医疗,这个消息目前在中国网络也引起了很多关注,请问您怎样评价?
2013-10-10 11:27:50
邓海华: 
关于俄罗斯这个问题,如果你看一下今天的《新京报》,那里有一篇详细的文章,介绍了国内媒体对这条消息的误判。介绍了这条消息是怎么来的,怎么传成现在这样的。我也是刚刚看到这个消息。我们不去评价俄罗斯的医疗卫生制度,因为各个国家,北欧、英国、德国、法国、美国都不一样,医改是世界性难题,我们国家的医改从2009年启动的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过这几年的工作取得了重大的阶段性成效,尤其是在医疗保障制度方面,我们实行了全民医保。虽然全民医保制度有了,但保障水平在今后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不断提升,真正做到全体居民病有所医。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文件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届时将建立起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2013-10-10 11: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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