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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沟油误报 媒体道歉只是厘清疑问的开始

  5月20日,人民网刊发记者赵恩泽的致歉信:“5月14日,人民网刊发了题为《地沟油去哪儿了?起底京畿地沟油黑色产业链》的报道,其中,我不慎将嘉里油脂化学(天津)工业有限公司误报为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对由此给益海嘉里集团造成的不良影响,我深表歉意。”同时,益海嘉里也在其官网刊发声明,称将不会就本次误报事件对人民网采取法律行动。此前,益海嘉里方面回应称所购地沟油用于生产工业产品,并不是用于制作食用油,表示将就虚假报道起诉人民网并索赔一亿元。(5月20日人民网)

  交锋了几个来回之后,一方道歉了,尽管以个人名义对职务行为致歉似乎并不妥当。然而错就是错,媒体将报道对象名称搞错进而有罪推定的做法,的确会对企业声誉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在食品安全问题备受关注的当下,企业损失可谓不小。无论是自我反省还是迫于现实压力,此时能低头认错,都值得点赞。

  更值得反思的,还有媒体的专业操守。历时一个月的暗访调查,只得到地沟油最终流向嘉里公司的结论,而并没有地沟油流入食用油生产环节的直接证据,此时便以暗示的方式抛出新闻报道,极容易带来失实的后果。如果说记者的“偷懒”和“哗众取宠”难以避免,那么后台管理为何没有及时发现并纠正,让一篇不合格的报道就这样堂而皇之地发了出来?打铁还需自身硬,正是由于报道有“硬伤”,媒体一开始便陷入了被动。

  对于益海嘉里而言,第一时间发表声明并以诉诸法律途径施压,皆是市场主体自我保护时的正常反应,媒体道歉也会在客观上挽回部分损失。然而,在食品安全领域草木皆兵的背景下,终有部分消费者会因此而犹豫,甚至有罪推定,从此拒绝这个品牌,所以对方致歉只是危机公关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对于不实的媒体报道,甚至是恶意中伤,除了针锋相对地反驳,更应以耐心细致的解释厘清公众的合理疑问,将影响降低到最小。例如,媒体报道益海嘉里旗下两家公司的厂区相连,中间只有低矮隔离物,他们如何保证不同产品的生产完全分开,食用油不会受到污染;媒体称运送地沟油的罐装车标有“食用油专用”字样,对此做何解释?监管部门是否知情同意?

  媒体报道可以产生负面影响,事后致歉却无法挽回全部影响,这是媒体报道须足够审慎的理由,更为涉事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消费者的选择才是最重要的,如何恢复甚至加深他们对产品的信任,更是一道现实的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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