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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病后付费”是个信用处方

  医院看病,一般都是先看病,再交费,然后拿药。但从5月1日起,广州某医院尝试打破这一固有医疗服务模式,患者看病后按自己的实际满意度高低,自由交费。这种模式推行近一个月,参与患者有4400人,没有一人逃单不交钱。
 
  俗话说“医者父母心”,医院对患者不仅要尽职尽责,还要像父母一样给予关爱。这就需要医院必须让患者看得起病,并享受优质医疗服务。如果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就诊新模式,凡持有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及危重病人,不用交医疗押金,只需出院时缴纳自付部分费用即可。如此看来,该模式既能保证患者及时就医,又给患者家属一个筹钱的时间;不仅有效地缓解了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而且可促使医院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同时,“先看病后付费”新政,实际上是一个信用处方。个人信用需要正义力量去支撑,需要制度和机制去呵护,让守信者得到褒奖,让失信者得到一定的惩戒。因此,各地在试行过程中,应建立个人信用评估机制,并将享受过“先看病后付费”就诊模式的患者,纳入个人征信信息化管理,对能够按时结清住院费用的患者,实行下次就诊手续简化、费用减免等一系列优惠措施;对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纳入“黑名单”,取消其享受此优惠政策的资格,问题严重的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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