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芊案”背后的社会焦虑
发布时间:2014-06-30
发布人: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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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晚间,一则网帖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今年年初,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妇产科执业医师李芊,在上海至北京的火车上对一位急产孕妇进行施救,后新生儿被诊断为羊水吸入性肺炎,孕妇家属扣留并状告李芊;几天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李芊非法行医,需赔偿孕妇家属1.4万余元。
网帖的描绘有板有眼,其中律师与法官的当庭质辩更是绘声绘色。短时间内,该网帖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被网友大量转发求证,其中绝大部分为医务工作者。6月28日一早,网帖中所涉单位,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相继通过网络发布郑重声明:无此人,无此案,假新闻!
2006年的“彭宇案”是南京市一个影响深远的案例,“老人摔倒扶不扶”从此成了一个困扰全民的命题;此次子虚乌有的南京“李芊案”一出,“病人危急救不救”似乎也成了一个法律与道德相悖的死结。在信任缺失的现实社会中,这则假新闻恰恰击中了人们的某种担忧和焦虑,这有可能是真的吗?如果是真的就实在太可悲了。
“李芊案”被证伪前后,有些人甚至有些媒体,认同了帖子里的错误逻辑,将“紧急施救”与“异地执业”混为一谈,并谴责相关法律和规定的“不合理”。其实,这则假新闻在医学、法理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逻辑漏洞,在官方辟谣之前,已经有不少医务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对其真实性提出了质疑。我国法律法规充分保护医务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施救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条例等的明确规定,在这则假新闻提及的情况下,医务人员根本不可能被以“非法行医”定罪,医生紧急施救,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可能构成非法行医;相反,如果“见死不救”才是有违法理精神的。
“李芊案”在短时间内引发巨大反响,甚至公安部都进行网络辟谣,这背后确实隐含着医生群体和社会的焦虑。医生的焦虑是,在医患关系并不太融洽的现实下,自己肩头治病救人的责任和合法权益该如何权衡?若现实果真如此可悲,自己救死扶伤的职业情怀该如何安放?社会的焦虑是,在危急重症的“生死关头”会不会有人伸手相救?如果施救不当可能会产生怎样的法律责任?
在美国和加拿大,好撒玛利亚人法(Good Samaritan law)是给伤者、病人的自愿救助者免除责任的法律,目的在于使其不用担心因过失造成伤亡而遭到追究,从而鼓励旁观者对伤病人士施以帮助。目前,“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的理念在我国已经有了一定的社会基础,各地也都组织了不少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但我们更应该加快培育“无偿施救免责”的法律环境和社会环境,让更多的人不再为“扶不扶”“救不救”而焦虑。
我们欣慰地看到,“李芊案”在网络上持续发酵的过程中,不少网友甚至意见领袖在经过理性思考之后,纷纷删除了已经转发的消息,并积极地向有关单位求证。希望在各种网络流言越来越多的现实下,这种理性思考也能够越来越多。
网帖的描绘有板有眼,其中律师与法官的当庭质辩更是绘声绘色。短时间内,该网帖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被网友大量转发求证,其中绝大部分为医务工作者。6月28日一早,网帖中所涉单位,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相继通过网络发布郑重声明:无此人,无此案,假新闻!
2006年的“彭宇案”是南京市一个影响深远的案例,“老人摔倒扶不扶”从此成了一个困扰全民的命题;此次子虚乌有的南京“李芊案”一出,“病人危急救不救”似乎也成了一个法律与道德相悖的死结。在信任缺失的现实社会中,这则假新闻恰恰击中了人们的某种担忧和焦虑,这有可能是真的吗?如果是真的就实在太可悲了。
“李芊案”被证伪前后,有些人甚至有些媒体,认同了帖子里的错误逻辑,将“紧急施救”与“异地执业”混为一谈,并谴责相关法律和规定的“不合理”。其实,这则假新闻在医学、法理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逻辑漏洞,在官方辟谣之前,已经有不少医务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对其真实性提出了质疑。我国法律法规充分保护医务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施救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条例等的明确规定,在这则假新闻提及的情况下,医务人员根本不可能被以“非法行医”定罪,医生紧急施救,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可能构成非法行医;相反,如果“见死不救”才是有违法理精神的。
“李芊案”在短时间内引发巨大反响,甚至公安部都进行网络辟谣,这背后确实隐含着医生群体和社会的焦虑。医生的焦虑是,在医患关系并不太融洽的现实下,自己肩头治病救人的责任和合法权益该如何权衡?若现实果真如此可悲,自己救死扶伤的职业情怀该如何安放?社会的焦虑是,在危急重症的“生死关头”会不会有人伸手相救?如果施救不当可能会产生怎样的法律责任?
在美国和加拿大,好撒玛利亚人法(Good Samaritan law)是给伤者、病人的自愿救助者免除责任的法律,目的在于使其不用担心因过失造成伤亡而遭到追究,从而鼓励旁观者对伤病人士施以帮助。目前,“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的理念在我国已经有了一定的社会基础,各地也都组织了不少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但我们更应该加快培育“无偿施救免责”的法律环境和社会环境,让更多的人不再为“扶不扶”“救不救”而焦虑。
我们欣慰地看到,“李芊案”在网络上持续发酵的过程中,不少网友甚至意见领袖在经过理性思考之后,纷纷删除了已经转发的消息,并积极地向有关单位求证。希望在各种网络流言越来越多的现实下,这种理性思考也能够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