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六成县年内将建“三调联动”机制
发布时间:2014-08-17
发布人: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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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推进会议上决定,本省将推进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重点抓好医患纠纷、征地拆迁、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村(矿)矛盾、环境污染六大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今年年底前,该省60%的县(市、区)要按标准完成调解中心建设,涉及72个县(市、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机制应初步建立并运行。
山西省明确,依托县(市、区)社会服务管理指导中心或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加挂“县(市、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的牌子,作为县级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联动和协同处理的中枢和平台。按照提高效率、便民利民的原则,对矛盾纠纷进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实现受理、登记、交办、承办、结案等各个环节工作的衔接。
山西省要求,今年年底前,该省80%的乡镇(街道)调解中心规范建成并开展工作;完成诉调、检调、公调、政调、访调对接窗口建设。到2015年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乡镇(街道)建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全省所有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标准规范运行,力争实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街道)、疑难纠纷不出县(市、区),绝大多数矛盾纠纷在县以下得到解决。
山西省明确,依托县(市、区)社会服务管理指导中心或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加挂“县(市、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的牌子,作为县级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联动和协同处理的中枢和平台。按照提高效率、便民利民的原则,对矛盾纠纷进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实现受理、登记、交办、承办、结案等各个环节工作的衔接。
山西省要求,今年年底前,该省80%的乡镇(街道)调解中心规范建成并开展工作;完成诉调、检调、公调、政调、访调对接窗口建设。到2015年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乡镇(街道)建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全省所有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标准规范运行,力争实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街道)、疑难纠纷不出县(市、区),绝大多数矛盾纠纷在县以下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