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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半数医闹案是职业医闹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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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采采

    据人民网报道,9月19日,湛江妇幼保健医院发生一起医闹案件。一名孕妇进行剖腹产手术后胎儿死亡,孕妇本人情况稳定,孕妇的亲属及所在村数十人在该妇幼保健院门口采取敲盆、烧纸钱、拉横幅等方式,要求医院进行赔偿。警方在多次劝导无效后,强制清理了现场,其中5名人员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被刑事拘留。

    近年来,每当出现较大的医患纠纷时,“医闹”似乎成了一种流行的解决问题的方式。近日,羊城晚报联合手机腾讯网发起了一份有关“医闹”的网络调查。调查数据显示,对于医患纠纷,有超过七成受访民众表示赞同“大闹大赔,小闹小赔”的说法。正是这样的思维催生了广州医闹案件半数是职业医闹的现状。

    羊城晚报记者 黄宙辉 实习生 吴大海

    1 现有渠道难解医患纠纷

    网络调查显示,70.2%的受访者看到过“医闹”,而60.7%的受访者在就医过程中曾与医生或护士产生过矛盾。这两个数据反映出当下医患关系紧张的现象,但相应的纠纷解决机制又很不完善。关于医患纠纷,有人说“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这样的观点在调查中竟有72.2%的受访者表示赞同。

    据了解,目前医患纠纷主要依赖医患协商、行政调解、调解委员会调解、民事诉讼等途径,而作为调解合法依据的医学鉴定短则几个月,长则一年半载,让患者家属难以接受。若要走司法程序,同样要耗费大量时间和金钱。部分人认为,医疗纠纷主要由作为第三方的医学会出具鉴定结论,鉴定结果有“偏向”医院的嫌疑。所以,部分患者在处理医疗纠纷时,不愿依靠专业的医疗事故调查和调解机制,而是雇用专业的“医闹”。而医院对“医闹”往往采取息事宁人的处理方式,从另一层面强化了“只要闹就能达到目的”的负向激励。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巡视员廖新波就曾指出,现实中的一些医疗纠纷处置中,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往往为了息事宁人,让一些不该医院赔的赔了,而不是严格依法处置,“这也助长了个别患者家属无理取闹的心态”。

    2 “职业医闹”日渐猖獗

    调查数据还显示,造成医患双方互不信任的主要原因中,认为是“部分医务人员医德不良”的占了51.5%,而认为是“患者对医疗知识错误认识”仅占19.3%;职业“医闹”的出现,有31.2%的受访人认为是“医患双方关系紧张”所致,另有57.5%的人认为是“现有的法律仍不完善”。

    今年4月,广州市检察院公布消息称,2010年以来,广州市检察机关共查处“医闹”案件12件40人,其涉及妨害公务、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绑架罪等罪名,其中涉嫌“职业医闹”的6件19人,占50%和47.5%。在数年来办理的案件中,市检察院发现,“职业医闹”案件数已占穗“医闹”案一半,而一些外来工甚至将“医闹”作为解决医患纠纷的主要途径。

    据悉,“职业医闹”多为社会闲散人员,常在医院急诊科、ICU、太平间等地方游荡寻找“业务”,一旦打听到患者与院方发生纠纷即游说患者聘请他们向医院索赔,并提出赔偿分配要求。同时,这些“职业医闹”利用患者家属迫切索赔的心情,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理,策划、组织患方在医院烧纸钱、停尸、设灵堂、挂横幅,或者威胁、围堵、殴打医方人员。

    3 医护人员深受医闹之苦

    某医院办公室副主任透露,他曾在医院门口无意捡到了医闹团队的“工作手册”,上面用密密麻麻的小字写着他们的多种策略:跑到诊室里脱袜子扒鞋、大哭大闹,在医院门口拉横幅、摆花圈、拿灭火器乱喷……“那么细致的‘工作手册’,我们却不知道怎么应对。”该主任苦笑道,“问题在于,他不动手,你就不能动手;他动手了,你也得先取证。我们很不利。”

    在乡村基层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受到“医闹”的威胁更甚。“乡村医生在执业诊疗中风险大,困难重重,难以生存!”广东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东医调委”)曾收到一封乡村医生的来信。该乡村医生称,自己是一名乡村医生,在整个医疗网点系统中处于最底层。而农村的“医闹”对比城市有过之而无不及,“目的就是索钱”。该医生说,一般一个村有一个卫生站,一般有1到2人,而一旦发生“医闹”,乡村“黑老大”纠集数十、上百人用暴力手段威胁乡医及家属的人身安全,逼其“私了”。而一旦私了,乡医往往就是倾家荡产。

    4 应严厉打击“职业医闹”

    调查还指出,46%的受访者认为解决“医闹”问题的关键在于“建立并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其他建议包括“均衡医疗资源(30.2%)”、“新闻媒体要据实报道(12.7%)”、“增加群众对医疗知识了解(11.1%)”等。至于“医闹”是否应该受到治安处罚,甚至被追究刑责,支持(49.9%)与反对(50.1%)的比例较平均。

    广东医调委主任王辉呼吁全社会支持保险机制,建立医疗风险分担制度。期望政府加大力度引导保险业担负起解决医患纠纷的社会责任,发挥保险在社会管理的杠杆作用,更有利于化解医患矛盾。

    广州市检察院也建议:建立医疗服务公开透明机制,医院要完善全程规范化服务体系,对患者及家属公开诊疗内容、方案和住院病历,使医疗处置透明化,确保患者知情权;拓宽医疗纠纷救济途径,设立由医学、法律等专家组成的第三方行政调解机构,探索建立与相关部门的信息通报、医疗纠纷诉前、诉中双向委托调解等机制,严厉打击“职业医闹”和暴力伤医行为,保障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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