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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三项补助稳定村医

  为切实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山西省在落实村卫生室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的基础上,日前又落实了村医参加新农保补助、老年村医退养补助和村卫生室信息化运行补助3项经费。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该省2014年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缴费省级补助507.6万元已全部下达各地,同时要求各地按照标准落实人均15元配套经费,全省共对2.8万余名参加新农保的乡村医生给予每人每年360元的补助。 

  为妥善解决老年乡村医生退养问题,山西省卫生计生委争取省级财政支持,对全省符合退养条件的10716名老年乡村医生,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100元的养老补助。省级补助的360万元也已下达,其中太原市老年乡村医生养老补助达人均600元/月。 

  从今年起,山西省每年由省财政为每所村卫生室补助300元的信息化运行维护费,同时要求各地根据村卫生室服务规模,确定村卫生室运行维护费标准,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给予补助。目前,省级按一村补助一所的原则,下达补助经费845.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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