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大病医疗救助工作
发布时间:2015-02-12
发布人: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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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冬春生活安排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
会议认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是政府的重要职责。
为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缓解因病陷入困境群众的“不能承受之重”,会议确定,一是扩大救助覆盖面。在以低保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为重点救助对象的同时,逐步将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纳入救助范围。二是提高救助水平。对重点救助对象加大救助力度,对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在起付线以上的自负费用给予救助。三是突出救急解难。实行医疗救助经办机构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供预付资金,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治。四是加强统筹协调。整合使用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加强救助、医保等制度衔接,支持慈善等社会力量参与,用温情关爱抚慰困难病患。
会议认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是政府的重要职责。
为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缓解因病陷入困境群众的“不能承受之重”,会议确定,一是扩大救助覆盖面。在以低保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为重点救助对象的同时,逐步将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纳入救助范围。二是提高救助水平。对重点救助对象加大救助力度,对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在起付线以上的自负费用给予救助。三是突出救急解难。实行医疗救助经办机构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供预付资金,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治。四是加强统筹协调。整合使用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加强救助、医保等制度衔接,支持慈善等社会力量参与,用温情关爱抚慰困难病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