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患者走出被动告知的局面
医疗决策,过去是以医生的决策为主,后来强调患者的知情权,今天则强调医患共同决策。医患共同决策是在以往知情同意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了患者在决策中的作用。这不是新的名词,而是一种新的观念,也必然成为一种新的行为模式。
医生是医疗的实施者。虽然医生掌握了科学技术,但并不掌握科学的全部规律。科技是不断进展的,医学的科学性也是有限的,因此,医生所给予患者的治疗有着相当的不确定性。换个角度说,医生应是有知识、有经验的医疗的建议者和实施者。
患者是医疗的接受者,同时也有统筹和支配自身生命资源的权利。治疗中,当患者面对医学不确定性的时候,除了作为冰冷的技术的接受者以外,他的主观体验、社会境遇、情感角色等应在医疗决策中得到应有的尊重。
众所周知,中国现在出现了很奇怪的医患关系,这其中有很多变化的因素。这里我想提一下医疗服务中的“服务”这个词。当“服务”对应到“为人民服务”这个含义上时,它是正确的,但是如果对应到“餐馆服务”这个含义的时候就会出现偏差。现在我们常常把两个“服务”混为一谈,事实上,两个“服务”的情景、内涵是完全不同的。医疗的本质是“care”(照护、关怀),而不是简单的“service”(服务)。医患共同决策的基础应是“care”,而不应是“service”。
医患共同决策是医患双方共同追求圆满人生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艺术性的心路历程。这个过程不完全是科学的。科学从来不是神圣的,而是要用哲学去思考它,要有宗教去导引它,这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
要实现共同决策,医生须有坦荡开放的心态,须有良好的专业素养。这就要求医生尽可能掌握充分的循证医学证据,如果文献读得不够,就很难摆出客观的证据。同时,医生也必须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及清晰的表达能力。现今的医学远没有达到数字化的阶段,决策的过程需要医生对患者的病情、社会情况、心态以及患者所属群体的特征等因素综合判断后提出建议。对于患者来说,也应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和一定的思考能力、表达能力。
我以前曾提到过,医生给患者看病的时候,他的人文素养有个基本的公式:当医生在医患关系中掌握主动权的时候,有一个基本的前提条件是医生的人文素养要大于至少等于患者的人文素养,一个文化低的医生给文化高的患者看病的时候是有困难的,技术上可以有所说明和指向,但在综合的照护上是远远不够的。
医患共同决策的过程是有依据的取得理解和共识的过程,因此它是成果共享的过程,也是风险共担的过程。医患共同决策是一种新的医疗文化,也是一种新的社会行为模式,它将使目前主要由医生决策、患者只是被动告知的局面有所改变。
(作者:王辰,著名呼吸病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