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放宽养老服务业准入
发布时间:2015-10-26
发布人: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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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若干措施》,明确通过发挥社会力量主体作用,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推进配套政策措施落实,实施产业创新驱动4个方面,实现到2020年设立1500家养老机构的目标。
该省规定,放宽养老服务业准入,实行“先照后证”,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养老服务领域,全部向社会力量开放;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在城市和农村社区举办老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机构养老服务,鼓励其举办规模化、连锁化、异地互动等形式的养老集团。该省将从建设补助、运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制度入手,对社会力量举办的、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5000元/床一次性建设补助;运营补贴标准按自理、半失能、失能老人分别为每人每年1200元、1800元和2400元;对社会力量投资分别在5000万元、1亿元、2亿元以上的,省级福彩分别给予一次性300万元、500万元和1000万元的奖励。
该省规定,放宽养老服务业准入,实行“先照后证”,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养老服务领域,全部向社会力量开放;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在城市和农村社区举办老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机构养老服务,鼓励其举办规模化、连锁化、异地互动等形式的养老集团。该省将从建设补助、运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制度入手,对社会力量举办的、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5000元/床一次性建设补助;运营补贴标准按自理、半失能、失能老人分别为每人每年1200元、1800元和2400元;对社会力量投资分别在5000万元、1亿元、2亿元以上的,省级福彩分别给予一次性300万元、500万元和100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