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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医改“试验田”里看收成

    2015年全国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确定江苏、福建、安徽、青海4省为全国综合医改试点省,改变了以往以县、市为医改“试验田”的做法,旨在在更大范围内为医改取得突破积累经验。一年过去了,这4个省在改革中百花齐放,从基层到县域,从省级公立医院改革到医联体建设,做出许多尝试。总结这4个省的做法可以发现,医改更接地气,也更“高大上”了。 
    江苏:公立医院改革取得新突破 
    2015年,江苏省的一件大事是,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全面推开综合改革。该省从财政投入、价格改革、人事薪酬、现代医院管理等方面出台了一整套30多个政策文件,年内各级政府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理顺政府与医院的责权利。改革实施过程平稳有序,社会各界反响良好。 
    完善科学的补偿机制是改革的重要保障。江苏省政府明确,到2017年全省各级财政卫生投入达到1000亿元左右,比2014年翻一番;2015年,该省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医疗卫生支出比上年增长22.1%;该省出台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文件,明确公立医院补助范围、补助内容和补助责任,加快推进公立医院债务化解。此次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中因药品零差率销售减少的收入,全部由政府财政补偿,预计将达到10亿元。 
“改革必须立足于三医联动。”江苏省卫生计生委主任王咏红表示,该省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协商谈判机制和费用分担机制。在人事编制、薪酬制度改革方面,该省出台文件推进编制备案管理,每两年进行动态调整,实行同岗同酬;明确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由原来基准线的150%,上调至180%~190%。 
    “江苏省将进一步加大改革推进力度,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探索解决医改难点、重点问题的有效路径和办法,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王咏红说。 
    福建:“长汀经验”理顺卫生院管理 
    2015年,除“医改明星”三明市持续受到关注外,福建省还诞生了“长汀经验”。长汀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的人事、业务、经费和干部任免等进行归口管理,并将人事权、经营权、分配权下放到乡镇卫生院,推动建立责权利相适应的管理体制。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朱淑芳表示,推广“一归口、三下放”经验,将从机制上解决基层活力不足问题,进一步理顺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 
    同时,该省开展了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试点。比如,厦门市在岛内推行“院办院管”,岛外推进“区域性医联体”,既实行与分级诊疗绩效挂钩的财政补助机制,又促使大医院“舍得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能力,让基层“接得住”;通过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紧密结合,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改善基层服务,实行差别化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通过利益导向,让患者“愿意去”。 
    打造“健康福建”是福建省的发展目标。据了解,被列入全国综合医改试点省之后,福建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由省委主要领导担任省医改领导小组组长,直接领导推进医改工作,牵头组织医改重要事项的决策部署;省政府分管领导靠前指挥,承担起医改“操盘手”的职责;各市、县对应衔接,领导带头带动,形成了重视医改、共同推进医改的良好态势。 
    安徽:深化县域医改更细更实 
    安徽省是一个人口大省,其中县域内人口占很大比例。该省卫生计生委主任于德志表示,在县域医改领域深耕细作对安徽省来说意义重大。2015年,安徽省持续推进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试点,努力提高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 
    于德志介绍,目前,该省已有40余个县(市)开展了医共体建设试点,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统筹规划县域内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组建2个~3个县域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的财政补偿政策和政府投入方式不变,实行分级诊疗,县级医院与中心(乡镇)卫生院实行双向转诊。“一个由县医院牵头,另一个由中医院牵头,各带几家乡镇卫生院,从而形成既联合又竞争的县域医疗大环境。” 
    于德志介绍,该省还鼓励在县域内建立统一的检验、影像、病理等中心,实行县域医共体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验检查。同时,改革医保基金对县域医共体的支付方式,实行按人头总额预算包干,超支原则不补,结余全部留用,引导县域居民养成有序就医、履约转诊的习惯,形成逐级转诊制度。 
    2015年,安徽省还在全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区)全面推广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该省要求,对于符合进入临床路径标准的患者,达到入组率不低于50%,入组后完成率不低于70%的目标。建立新农合临床路径病种单病种付费机制,将符合条件的临床路径管理病种全部纳入新农合按病种付费(外伤、分娩除外),并实行动态调整。 
    青海:分级诊疗再向纵深推进 
    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省份,青海省的分级诊疗推进工作一直受到全国关注。 
    青海省卫生计生委主任张进京介绍,2015年,青海省积极构建新型医疗联合体,作为上下联动的主要措施之一。以青海省人民医院、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为核心组建省级区域医疗联合体,以省藏医院为核心组建民族区域医疗联合体,并积极推进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该省还研究制定了各级医疗机构疾病诊疗目录,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选取50种、150种、787种疾病制定诊疗病种目录,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和患者就医行为。 
    张进京说,分级诊疗关键在基层首诊。基层的能力提高了,才能把病人留在基层。为此,青海省面向基层开展人才培训,自2015年起每年培养订单定向全科医生和医学院校生300名。西宁市、海南州、玉树州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疾病诊疗范围。西宁市在基层和二级医疗机构分别选取50种以上和100种以上疾病病种,开展按病种分级诊疗,对分级诊疗病种按病种(组)支付医保费用。 
    张进京说,与制度实施前相比,三级医疗机构住院人次和医保基金支出比例分别下降3.5%和2.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别上升10%和6.5%。但他同时指出,分级诊疗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长期不断探索完善、优化提升。目前,还存在患者就医预期过高、医保医药政策配合协调性不够等问题,需要在以后的改革实践中逐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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