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科研不端单位个人进“黑名单”

  科技部、财政部近日印发《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监督工作暂行规定》,提出建立监督结果共享制度,加强科研信用体系与其他社会领域信用体系的衔接,实施联合惩戒机制。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建立“黑名单”制度, 将严重科研不端行为、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及违法的单位和个人列入“黑名单”,相关信息将作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重要决策依据。 

  《规定》提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全过程“痕迹化”管理,各监督主体应按照统一要求,将有关监督结果汇总到国家科技信息管理系统,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对有违规行为的项目管理专业机构、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将采取约谈、通报批评、暂停项目拨款、追回已拨项目资金、终止项目执行、取消项目承担者一定期限内项目申报资格等处理措施。涉嫌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有违规行为的专家,采取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取消一定期限内咨询评审和监督资格等处理措施。科技部将建立统一的科研信用管理体系,实施信用管理。 

  北京大学医学部副主任、中华医学会医学科研管理学名誉主任委员方伟岗表示,加强科研基金科学管理是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规定》的出台体现出国家对科研计划基金的使用更加规范化、更为严格。此前曾出现极少数科研人员违纪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甚至违法犯罪的案例,暴露出我国科研计划和管理存在漏洞。新规定强调各责任主体和监督主体的责任,监督和信息公开全程化、常态化,尤其是监督结果与信用体系挂钩,将使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加重视科研诚信。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