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全面实施基层首诊制度
发布时间:2016-03-06
发布人: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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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省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提出,2016年全面启动基层首诊工作,5个市(区)建成妇幼健康基层首诊制度。该市提出,到2017年,市(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60%以上。
该市提出,着力进行支付方式改革,激活分级诊疗内生动力。对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年、3年和5年的,分别给予5000元、1万元和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医学专家调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5年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实行差别化的医保支付政策,将参保职工在基层就医结报比例提高20%,对参保居民在签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的,在规定限额内按50%予以补助。对住院起付线实行累积计算,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的,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取的起付线累加到上级医疗机构起付线;由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回签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其医院联合体机构康复、治疗的,免收住院起付线。
该市提出,着力进行支付方式改革,激活分级诊疗内生动力。对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年、3年和5年的,分别给予5000元、1万元和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医学专家调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5年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实行差别化的医保支付政策,将参保职工在基层就医结报比例提高20%,对参保居民在签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的,在规定限额内按50%予以补助。对住院起付线实行累积计算,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的,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取的起付线累加到上级医疗机构起付线;由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回签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其医院联合体机构康复、治疗的,免收住院起付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