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非法经营疫苗案爆出销售漏洞

  近几日,山东省庞某非法经营疫苗案引起广泛关注。该案案值超过5亿元,涉及省域覆盖大半个中国,数额和影响之大令人咋舌。在各路媒体竞相报道和转发的过程中,甚至出现了“假疫苗”“毒疫苗”这样的表述,那些孩子需要接种疫苗的妈妈被闹得人心惶惶。  
    这些疫苗是如何在合法渠道之外流通的?接种后可能带来怎样的危害?记者为此采访了多方专家,也与相关人员取得了联系,以期解答上述社会关切。  
    仍在追查涉案疫苗流向  
    据媒体报道,根据山东省济南市警方的统计,在长达5年多的时间里,庞某母女从医药公司业务员或疫苗贩子手中,低价购入流感、乙肝、狂犬病等25种人用疫苗,加价售往18个省(区、市);庞某所贩卖疫苗虽然是正规疫苗生产厂家生产,但未按规定进行冷链存储和运输,部分属于临期疫苗,流通过程中存在过期、变质的风险。济南警方已向20个地级市发出协查函,核实疫苗流向和使用单位,但庞某账本记录以外的所售疫苗数量和流向已很难查证。  
    3月19日,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庞某等非法经营疫苗案有关线索向社会发布公告,共梳理出向庞某等提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上线线索107条,从庞某等处购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下线线索193条。  
    3月20日,国家食药总局连发两条通知,要求涉案嫌疑人员在3月23日前向食药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主动报告违法经营疫苗情况,逾期不报告将依法从严惩处;并要求地方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密切关注山东省公布的本地区涉案嫌疑人员名单和协查线索,成立专案组,及时查明疫苗非法购销情况。  
    同日早晨,根据山东省公布的信息,记者分别拨通了北京市一名“上线人员”和一名“下线人员”的电话。该“上线人员”告诉记者,自己是一家疫苗生产企业的工作人员,“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电话号码被公布出来,整个事情都交给法律解决吧”。另外一名“下线人员”在核实了记者的身份后表示,自己“跟她(庞某)只是认识,每年都会参加疫苗相关的会议,大家换个名片就认识了”,“一会儿药监局的领导要来,估计也是核查这个事情”。他并未透露他的工作单位。  
    如何进入的“体外循环”  
    一位预防免疫方面的专家告诉记者,我国的疫苗分为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国家免疫规划中的疫苗品种作为一类疫苗,全部由接种单位上报接种计划,国家统一免费分配发放;需自费接种的二类疫苗,则可由具有相关资质的疫苗经营企业向疾控机构或接种单位直接提供。据警方信息,此案25种涉案疫苗均为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不涉及一类疫苗。  
    专家表示,《药品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疫苗的流通、使用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只有具备相关资质、获得食药监管部门许可的企业才可从事疫苗经营业务。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规范预防接种工作的相关政策也明确要求,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在接收或购进疫苗时,应向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生物制品检验合格或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建立真实、完整的疫苗供应、验收、在库检查、储运温度等记录,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按理说,不具备疫苗经营资质的庞某是不可能卖出疫苗的,那她是如何在几年间卖出案值数亿元的疫苗的呢?  
    最早报道此案的媒体表示,二类疫苗可由疾控部门、接种单位自主采购,疫苗销售企业为追逐利益,会通过各种关系尽可能地“走量”,将疫苗销售给疾控部门、接种单位,疾控部门、接种单位部分人员,但“最后接种不了那么多疫苗,疫苗销售人员就要想办法、找渠道,把即将到期的疫苗再找地方销售出去”。庞某正是利用这点,从疫苗批发企业、人员处低价购进临期二类疫苗,通过“体外循环”加价销售给疫苗贩子或疾控部门、接种单位,倒手攫取利益。  
    为此,记者也采访了一位疫苗流通领域的从业人员,他表示,确实有不少疫苗贩子会挂靠在有资质的疫苗批发企业名下,在规避相关监管的同时做自己的“小买卖”。  
    使用但临近有效期的疫苗如何处理,是否有相关规定呢?专家和业内人士均表示,“一般情况下经与疾控部门、接种单位协商后,由疫苗经营企业回收”,但最终如何处理,国家并无明确规定。  
    或增不良反应风险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所副所长吴承刚介绍,接种未按规定进行规范冷链存储、运输的疫苗,可能会导致疫苗无法产生保护效果;疫苗长时间处于非规范冷链存储和运输可能导致成分发生变化,接种后不良反应发生几率可能会增加。  
    北京市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位预防保健医生表示,疫苗无效,一般是指疫苗接受高温失去活性,多数情况下不会产生不良反应,但长期高温保存可能会导致活性降低或者变质,产生有害物质,使接种后不良反应的发生几率增加,但目前并没有数据证明几率有多高。  
    这位医生介绍,二类疫苗是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自愿、自费接种的,主要包括水痘疫苗、七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轮状病毒疫苗等,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二类疫苗接种量占到总量的30%左右。  
    专家均表示,此案曝光后,公众不必过度恐慌,甚至影响一类疫苗接种。因为一类疫苗是由国家统一分配发放的,其质量和安全是有保障的。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