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试点医院集团医保总额管理
发布时间:2016-05-30
发布人: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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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广东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等联合发布《深圳市试点建立与分级诊疗相结合的医疗保险总额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在深圳罗湖医院集团试点建立与分级诊疗制度相衔接的医疗保险费用“总额管理、结余奖励”制度,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从“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
该《方案》的试点单位为罗湖医院集团,包括罗湖区人民医院、罗湖区中医院、罗湖区妇幼保健院和区管48家社康中心,以及罗湖辖区其他医疗保险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试点人群以自愿为原则,凡在罗湖区居住或工作、参保满1年及以上的该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均可通过与试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的形式参加。
《方案》提出,要改革医疗保险费用管理方式,实行签约参保人医疗保险费用总支出“总额管理、结余奖励”。也就是说,在不改变现行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模式基础上,在年终清算时,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算签约参保人本医疗保险年度实际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总额,与上年度的数据进行比较,若本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总额小于上年度支付总额,结余部分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给罗湖医院集团,罗湖医院集团可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业务工作和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等。
在不强制改变签约参保人就医行为的前提下,由罗湖医院集团为签约参保人提供政策规定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并通过整合辖区医疗卫生资源,为签约参保人提供家庭医生服务、动态电子健康档案管理服务、优先诊疗服务、慢病管理服务、用药咨询与指导服务、健康促进服务、预防保健服务、家庭病床服务、社区康复服务和医养融合养老服务等优惠、优质、便捷的服务。
该《方案》的试点单位为罗湖医院集团,包括罗湖区人民医院、罗湖区中医院、罗湖区妇幼保健院和区管48家社康中心,以及罗湖辖区其他医疗保险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试点人群以自愿为原则,凡在罗湖区居住或工作、参保满1年及以上的该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均可通过与试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的形式参加。
《方案》提出,要改革医疗保险费用管理方式,实行签约参保人医疗保险费用总支出“总额管理、结余奖励”。也就是说,在不改变现行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模式基础上,在年终清算时,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算签约参保人本医疗保险年度实际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总额,与上年度的数据进行比较,若本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总额小于上年度支付总额,结余部分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给罗湖医院集团,罗湖医院集团可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业务工作和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等。
在不强制改变签约参保人就医行为的前提下,由罗湖医院集团为签约参保人提供政策规定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并通过整合辖区医疗卫生资源,为签约参保人提供家庭医生服务、动态电子健康档案管理服务、优先诊疗服务、慢病管理服务、用药咨询与指导服务、健康促进服务、预防保健服务、家庭病床服务、社区康复服务和医养融合养老服务等优惠、优质、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