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输液回归治疗本质
发布时间:2016-06-08
发布人: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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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省份将停止大医院门诊输液的消息公布后,引来了是否矫枉过正的行业讨论。有专家表示,各地取消门诊输液,并不意味着非住院患者不能输液;而促进合理输液治疗,不应止于取消门诊输液。
警惕输液向急诊和社区转移
取消大医院门诊输液,会不会将有不合理输液需求的患者转移到院内急诊科或社区医疗机构,演变成换个地方挂瓶?
据记者了解,绝大部分取消门诊输液的医院,已采取相应质控措施,防止不合理输液向急诊科“暗度陈仓”。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门诊部主任肖琳介绍,该院质量控制部会定期对门诊转急诊输液的病历和处方进行点评。
但仍有专家指出,部分医疗机构的急诊科因缺乏分诊体系而聚集了大量非急诊患者,承担了院内大部分静脉输液的任务,“全面取消门诊静脉输液是否会加剧急诊科的工作量,诱发住院需求等有待观察”。
门诊输液室的20张椅子座无虚席,部分患者不得不到门诊大厅的候诊区输液,这是记者前不久在南方某市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到的景象。“目前的门诊输液率为18%,虽然低于国家规定的20%,但仍然过高,社区输液率在5%比较合适。”该中心主任坦言,大医院门诊输液控制越来越严格,经常有患者拿着大医院开的治疗单到社区要求输液。
北京市的一位社区医生也向媒体透露,该市一些大医院关闭门诊输液室后,并未严格管控输液治疗,而是开具输液处方和药品,“打发患者到社区输液”。北京天坛医院药剂科主任赵志刚表示,基层医院开展输液的安全风险肯定高于大医院,更应加以规范。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处长俞新乐表示,全面取消大医院门诊输液的浙江省并未出现类似情况,有些社区医疗机构的门诊输液甚至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通过人员培训、学术活动等,大医院的做法对基层起到了导向作用”。
合理输液仍需各方共同努力
目前,我国政府主管部门尚未出台合理输液临床指导原则,医疗机构大多没有建立合理输液的管理制度和组织。
不久前发布的首部输液安全专家共识指出,政府主管部门应参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模式,制定出台合理使用输液指导原则,明确输液的临床指征和不必要使用输液的临床指征;由行业学会、协会借鉴国外经验,组织药学专家、医学专家、护理专家、病理专家等编写发布输液临床应用指南。赵志刚表示,指南的制定应符合我国国情,重点考虑输液患者的评估和管理,更要重视最佳输液量、输液速度、液体种类选择等常见问题,重视医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专家建议,政府部门还应将输液管理纳入医院目标责任制管理,建立医院临床输液安全管理体系,成立管理工作组和专业技术团队,加强对临床输液应用的监测、评估和培训。
北京市医院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该市并未要求22家市属三级医院统一取消门诊输液,而是通过对药占比、抗菌药物使用、处方合格率、门诊输液率等一系列指标的综合绩效考核来促进输液的合理使用。该市22家市属三级医院的平均门诊输液率,由2014年的4.46%降至2015年的2.85%。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医院副院长吴超表示,取消门诊输液只是控制输液滥用的一种手段,但对于众多接受日间化疗的肿瘤患者,没有必要转往住院或急诊,门诊输液也应该留有空间。他说,促进合理输液还有一个重要基础,就是加快医改进程,使包括输液在内的医疗行为回归纯粹的治病救人。
有专家表示,一些医院不仅收取输液费,而且收取护理费、床位费甚至抢救费等,“门诊输液之所以蓬勃发展,很大原因是利益导向的结果”。这一方面说明医务界有作为的空间,另一方面也证明,回归治疗本质还需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未来将禁止门诊输液逐步在全国推开,理顺补偿机制必不可少,否则取消门诊输液,过度治疗可能会以新的方式出现。
警惕输液向急诊和社区转移
取消大医院门诊输液,会不会将有不合理输液需求的患者转移到院内急诊科或社区医疗机构,演变成换个地方挂瓶?
据记者了解,绝大部分取消门诊输液的医院,已采取相应质控措施,防止不合理输液向急诊科“暗度陈仓”。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门诊部主任肖琳介绍,该院质量控制部会定期对门诊转急诊输液的病历和处方进行点评。
但仍有专家指出,部分医疗机构的急诊科因缺乏分诊体系而聚集了大量非急诊患者,承担了院内大部分静脉输液的任务,“全面取消门诊静脉输液是否会加剧急诊科的工作量,诱发住院需求等有待观察”。
门诊输液室的20张椅子座无虚席,部分患者不得不到门诊大厅的候诊区输液,这是记者前不久在南方某市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到的景象。“目前的门诊输液率为18%,虽然低于国家规定的20%,但仍然过高,社区输液率在5%比较合适。”该中心主任坦言,大医院门诊输液控制越来越严格,经常有患者拿着大医院开的治疗单到社区要求输液。
北京市的一位社区医生也向媒体透露,该市一些大医院关闭门诊输液室后,并未严格管控输液治疗,而是开具输液处方和药品,“打发患者到社区输液”。北京天坛医院药剂科主任赵志刚表示,基层医院开展输液的安全风险肯定高于大医院,更应加以规范。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处长俞新乐表示,全面取消大医院门诊输液的浙江省并未出现类似情况,有些社区医疗机构的门诊输液甚至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通过人员培训、学术活动等,大医院的做法对基层起到了导向作用”。
合理输液仍需各方共同努力
目前,我国政府主管部门尚未出台合理输液临床指导原则,医疗机构大多没有建立合理输液的管理制度和组织。
不久前发布的首部输液安全专家共识指出,政府主管部门应参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模式,制定出台合理使用输液指导原则,明确输液的临床指征和不必要使用输液的临床指征;由行业学会、协会借鉴国外经验,组织药学专家、医学专家、护理专家、病理专家等编写发布输液临床应用指南。赵志刚表示,指南的制定应符合我国国情,重点考虑输液患者的评估和管理,更要重视最佳输液量、输液速度、液体种类选择等常见问题,重视医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专家建议,政府部门还应将输液管理纳入医院目标责任制管理,建立医院临床输液安全管理体系,成立管理工作组和专业技术团队,加强对临床输液应用的监测、评估和培训。
北京市医院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该市并未要求22家市属三级医院统一取消门诊输液,而是通过对药占比、抗菌药物使用、处方合格率、门诊输液率等一系列指标的综合绩效考核来促进输液的合理使用。该市22家市属三级医院的平均门诊输液率,由2014年的4.46%降至2015年的2.85%。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医院副院长吴超表示,取消门诊输液只是控制输液滥用的一种手段,但对于众多接受日间化疗的肿瘤患者,没有必要转往住院或急诊,门诊输液也应该留有空间。他说,促进合理输液还有一个重要基础,就是加快医改进程,使包括输液在内的医疗行为回归纯粹的治病救人。
有专家表示,一些医院不仅收取输液费,而且收取护理费、床位费甚至抢救费等,“门诊输液之所以蓬勃发展,很大原因是利益导向的结果”。这一方面说明医务界有作为的空间,另一方面也证明,回归治疗本质还需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未来将禁止门诊输液逐步在全国推开,理顺补偿机制必不可少,否则取消门诊输液,过度治疗可能会以新的方式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