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再出重拳
发布时间:2016-07-11
发布人: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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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从7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行动方案》明确,公安机关要选派优秀民警和辅警进驻医疗机构;对正在实施伤害医护人员行为的,必须坚决制止,必要时使用武器、警械;对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予以行政拘留;对殴打医务人员的,必须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不得拖延、降格处理。
《行动方案》要求,人民检察院应对伤医案件及时受理,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快捕快诉;对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问题,依法监督纠正。人民法院应及时审判,对于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依法从严惩处。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委托行业协会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维权提供法律援助。
《行动方案》明确,各地要开展医疗机构安全大检查,严格落实病房、门急诊管理,设立专门人员管理诊区秩序;二级以上医院门急诊和病房公共区域须安装监控设备;加强重点人群防范,加强警医联动,提升现场快速处置能力。
《行动方案》强调,要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处置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巩固“三调解一保险”长效工作机制。
在部署专项行动视频会议上,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指出,目前个别地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置“医闹”的意识还有待加强,现场处置不力、依法惩处不到位、责任不明而花钱买平安等问题仍然存在。要通过坚持打防并举,形成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的法治化、常态化机制。医疗机构要全面提升涉医违法犯罪防控能力,推进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长效机制建设。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徐显明说,要进一步完善创建“平安医院”考评指标体系,把开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推进医疗纠纷预防处理地方立法等重点工作纳入考评。公安部副部长黄明指出,要解决涉医安全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对涉医问题抓早抓小,并将其纳入法制轨道进行依法治理。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说,要继续推动在具备条件的地区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扩大调解组织覆盖面。
根据安排,7月底前,专项行动将完成工作部署;今年8月~明年4月,将进入集中整治阶段,有关部门将严厉打击伤害医护人员、扰乱医疗秩序的犯罪行为。明年5月~6月,专项行动将进入总结评估阶段。
国家卫生计生委透露,近年来,我国医疗秩序总体持续向好。2013年~2015年,我国诊疗人次总数分别为73亿、76亿和77亿,而发生在医疗机构的涉医违法案件数分别约为6600起、6000起和4700起。
《行动方案》要求,人民检察院应对伤医案件及时受理,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快捕快诉;对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问题,依法监督纠正。人民法院应及时审判,对于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依法从严惩处。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委托行业协会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维权提供法律援助。
《行动方案》明确,各地要开展医疗机构安全大检查,严格落实病房、门急诊管理,设立专门人员管理诊区秩序;二级以上医院门急诊和病房公共区域须安装监控设备;加强重点人群防范,加强警医联动,提升现场快速处置能力。
《行动方案》强调,要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处置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巩固“三调解一保险”长效工作机制。
在部署专项行动视频会议上,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指出,目前个别地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置“医闹”的意识还有待加强,现场处置不力、依法惩处不到位、责任不明而花钱买平安等问题仍然存在。要通过坚持打防并举,形成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的法治化、常态化机制。医疗机构要全面提升涉医违法犯罪防控能力,推进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长效机制建设。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徐显明说,要进一步完善创建“平安医院”考评指标体系,把开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推进医疗纠纷预防处理地方立法等重点工作纳入考评。公安部副部长黄明指出,要解决涉医安全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对涉医问题抓早抓小,并将其纳入法制轨道进行依法治理。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说,要继续推动在具备条件的地区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扩大调解组织覆盖面。
根据安排,7月底前,专项行动将完成工作部署;今年8月~明年4月,将进入集中整治阶段,有关部门将严厉打击伤害医护人员、扰乱医疗秩序的犯罪行为。明年5月~6月,专项行动将进入总结评估阶段。
国家卫生计生委透露,近年来,我国医疗秩序总体持续向好。2013年~2015年,我国诊疗人次总数分别为73亿、76亿和77亿,而发生在医疗机构的涉医违法案件数分别约为6600起、6000起和4700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