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全面推开
发布时间:2016-07-17
发布人: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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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人社部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全面推开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今后,基层人才晋升职称时,论文、科研、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将不再是“拦路虎”,而病历、工作总结等可作为职称评审材料。《意见》也提出,适当放宽招聘条件,降低门槛,解决基层事业单位招人难问题。
《意见》提出,克服唯学历、唯论文等倾向,提高实践能力、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对论文、科研等不作硬性要求,可用体现专业技术工作水平的工作总结、病历、专利成果等替代。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时,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可不作要求。
《意见》提出,建立以同行评价为基础的评价机制,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等不同评价方式,提高评价质量和公信力。有条件的地区可试行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职称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长期扎根农村基层、艰苦边远地区,作出重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参加职称评审。
为解决基层事业单位招人难和人才职业发展空间不足等问题,《意见》提出:一是适当放宽条件,强化对艰苦边远地区特殊倾斜政策,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采取直接考察等方式招聘;二是上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应拿出一定数量岗位,招聘有基层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的人员;三是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整机制,适当提高基层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四是乡镇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所聘岗位等级可放宽至专业技术八级,且不受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五是通过实施全科医生等特设岗位计划,重点支持中西部等老少边穷地区补充人才。
《意见》提出,克服唯学历、唯论文等倾向,提高实践能力、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对论文、科研等不作硬性要求,可用体现专业技术工作水平的工作总结、病历、专利成果等替代。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时,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可不作要求。
《意见》提出,建立以同行评价为基础的评价机制,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等不同评价方式,提高评价质量和公信力。有条件的地区可试行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职称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长期扎根农村基层、艰苦边远地区,作出重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参加职称评审。
为解决基层事业单位招人难和人才职业发展空间不足等问题,《意见》提出:一是适当放宽条件,强化对艰苦边远地区特殊倾斜政策,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采取直接考察等方式招聘;二是上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应拿出一定数量岗位,招聘有基层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的人员;三是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整机制,适当提高基层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四是乡镇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所聘岗位等级可放宽至专业技术八级,且不受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五是通过实施全科医生等特设岗位计划,重点支持中西部等老少边穷地区补充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