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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建“人头+项目”签约付费机制

  近日,江西省医改办、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人社厅等6部门制定实施《江西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明确建立“人头+项目”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二级以上医院应选派医师参加基层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确保今年有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参与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达到10%,2020年达到40%。  
  
  《意见》提出,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签约服务,根据签约服务人数按年收取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家庭医生与一般人群签约,提供健康档案维护、健康咨询指导、生活方式干预和就医路径指引等服务,核定每人每年签约服务费18元,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补助15元,基本医疗保险补助3元。其他签约服务为医保目录范围外的项目,医保不予支付。其他签约服务的签约服务费根据服务成本和服务内容的变化适时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采取每月发放全科医生津贴等方式,向承担签约服务工作的家庭医生团队倾斜。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收入,核减服务成本,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提取奖励基金,用于增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并纳入绩效工资总量追加。 
  
  《意见》明确,该省将出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指导意见,主要从签约数量、有效签约、有效履约、服务效果等方面开展绩效评价,并动态调整绩效考核指标。建立层层考核机制,省级每年对市县签约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并与医保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以及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群众意见突出的家庭医生团队,给予相应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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