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双随机”检查民营医院
发布时间:2017-05-09
发布人: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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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重庆市近日印发《医疗机构“双随机”交叉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采取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按照市级统筹实施、联合交叉检查、区县属地执法的执法监督模式,于5月~6月对民营医院开展“双随机”交叉执法检查。
据悉,本次“双随机”交叉执法检查以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民营医院依法执业等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中所明确的民营医院为执法对象,结合投诉举报及平时掌握情况确定“双随机”交叉执法对象,原则上每个区县检查单位不得少于2家(无民营医院的区县,选择2家其他医疗机构开展执法检查),被检查对象所在地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不得作为本区县的执法检查组人员。
本次执法由该市卫生计生委随机抽取各区县卫生计生执法监督骨干,组成多个执法检查组,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并由属地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各执法检查组将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3项制度,发现违法线索需要立案查处的,将案件线索和检查中固定的证据材料第一时间移交给当地监督执法机构,同时在检查完毕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案件线索移交情况报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被监督检查所在地监督执法机构应及时立案查处,并于30日内向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报送查处情况。
据悉,本次“双随机”交叉执法检查以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民营医院依法执业等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中所明确的民营医院为执法对象,结合投诉举报及平时掌握情况确定“双随机”交叉执法对象,原则上每个区县检查单位不得少于2家(无民营医院的区县,选择2家其他医疗机构开展执法检查),被检查对象所在地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不得作为本区县的执法检查组人员。
本次执法由该市卫生计生委随机抽取各区县卫生计生执法监督骨干,组成多个执法检查组,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并由属地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各执法检查组将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3项制度,发现违法线索需要立案查处的,将案件线索和检查中固定的证据材料第一时间移交给当地监督执法机构,同时在检查完毕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案件线索移交情况报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被监督检查所在地监督执法机构应及时立案查处,并于30日内向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报送查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