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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为电子健康档案立规矩

  近日,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出台关于加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化建设和务实应用的意见,明确由家庭医生及服务团队对签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进行归口管理,并要求在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过程中推行有效的实名制服务。 

  江苏省将推动健康档案管理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紧密结合,以其作为签约服务的首要内容。凡与家庭医生签约的城乡居民,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均应为其建立完整的电子健康档案,并作为签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对签约居民直接负责,保证居民知晓,告知居民为何建档、怎样建档、如何用档。 

  意见规定,在建立和管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时要将居民身份证号作为信息采集的必须要素,保证健康档案信息归集的唯一身份标识。通过与公安、人社等部门建立共享协作机制,尽快完善区域平台全员人口数据库和电子健康档案注册索引库,将医保卡、市民卡号与居民健康卡、身份证号进行绑定关联。同时,对各医疗机构发放的就诊卡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孕产妇保健卡、儿童保健手册等各类服务卡,关联持卡人身份证号,做到“一人一档一号”“多卡一号”,保障服务信息有效归档。 

  意见提出,依从扁平化管理原则,江苏省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将继续与13个市本级和59个县(市)级平台直连,共享对接电子健康档案数据。根据落户江苏的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进展,适时论证将全省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分布式数据逐步做到集中存储管理,便于从根本上解决重复建档、人员流动、迁入迁出等问题,提高集约化服务效率。 

  据悉,江苏将力争用1年至2年左右时间,全面落实由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管理签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工作要求,实现档案规范化建设、管理应用与签约服务工作同步开展;基于电子健康档案的区域信息平台互联互通能力有明显提升,居民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接受服务的记录在电子健康档案中得到充分体现;基于电子健康档案的务实应用普遍开展,医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居民个人从档案建设中真正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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