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种高值耗材将由国家谈判采购
发布时间:2017-09-11
发布人: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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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药政司发布《关于开展国家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谈判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指出,将针对药物冠状动脉支架系统等4种高值医用耗材开展谈判采购,有关生产企业可于9月18日递交相关申报材料。
《通知》明确,国家确定将药物冠状动脉支架系统、人工髋关节假体、植入型心律转复除颤器系列、心脏再同步化治疗系列作为谈判试点产品,采取以市场换价格、谈采结合的方式,集中公立医院(含部队医院)高值医用耗材市场份额,与生产企业进行谈判,形成统一采购价格。
国家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谈判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出,本次价格谈判由具有合法资质的相关高值医用耗材生产企业直接申报,准字号产品须由生产厂家直接申报,进字号和许字号产品须由《医疗器械注册证》上指定的代理人或国内总代理(以生产厂家直接授权为准)进行申报。企业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材料、产品材料等申报材料,按产品分类各授权1个自然人作为委托代理人;申报企业应确保填报内容准确、真实、合法、有效,若发现虚假信息,取消谈判资格或谈判结果,并列入采购黑名单。
《通知》指出,各申报企业可于9月18日9时~12时,将申报材料递交至国家卫生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本次价格谈判前将召开通气会,介绍谈判相关政策及规则,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通知》明确,国家确定将药物冠状动脉支架系统、人工髋关节假体、植入型心律转复除颤器系列、心脏再同步化治疗系列作为谈判试点产品,采取以市场换价格、谈采结合的方式,集中公立医院(含部队医院)高值医用耗材市场份额,与生产企业进行谈判,形成统一采购价格。
国家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谈判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出,本次价格谈判由具有合法资质的相关高值医用耗材生产企业直接申报,准字号产品须由生产厂家直接申报,进字号和许字号产品须由《医疗器械注册证》上指定的代理人或国内总代理(以生产厂家直接授权为准)进行申报。企业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材料、产品材料等申报材料,按产品分类各授权1个自然人作为委托代理人;申报企业应确保填报内容准确、真实、合法、有效,若发现虚假信息,取消谈判资格或谈判结果,并列入采购黑名单。
《通知》指出,各申报企业可于9月18日9时~12时,将申报材料递交至国家卫生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本次价格谈判前将召开通气会,介绍谈判相关政策及规则,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