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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

  4月1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在当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了《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曾益新指出,4月12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了《意见》。《意见》主要包括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撑体系,以及加强行业监管和安全保障等三方面内容。曾益新透露,《意见》在鼓励“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方面,释放了很多政策信号,比如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允许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
  曾益新强调,《意见》突出了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政策导向。由于“互联网+医疗健康”是新事物,迫切需要部门和地方加强协同配合,及时发现解决新问题,引导各方有序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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