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7”让医药流通水更清
发布时间:2018-06-29
发布人: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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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部门消息,上海出台有关医药产品回扣治理的“1+7”规定半年多来,通过“制度+科技”,进一步加强医药产品购销流通管理,切实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执业行为,构建医药产品回扣治理制度,取得良好成效。
去年10月,上海市卫生部门会同医保办、发改委等相关部门,通过深入查找医药产品购销流通领域的制度漏洞和管理薄弱环节,梳理相关政策法规,遵循“针对性、具体化、可操作、可追责”原则,面向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推出医药产品回扣治理“1+7”规定:包括《关于加强医药产品回扣治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及加强药事委员会建设、处方点评、医保卫生联合约谈机制、自费药品管理、药品使用信息化管理、医疗卫生机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接待管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7个方面的规定,探索构建医药产品回扣治理制度体系。截至今年4月底,该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符合规定的药事委员会358家,建立药事委员会工作制度604项,召开药事委员会会议744次;同时,全市各级医院建立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有记录的“三定一有”接待制度447项,规范接待医药生产经营企业1.3万人次。
利用大数据平台开展处方点评是“1+7”的特色。对医师的处方实施动态监测,每月对单品种用药的数量、金额按临床科室、医师等进行统计排序,对使用量异常增长或排名靠前的药品进行重点监控和评估,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登记和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干预。截至今年4月底,建立不合理处方点评制度485项,抽查处方892.43万张;进一步加强药品使用信息化管理,安装“反统方”软件438个,建立药品用药量和用药金额“双公示、双排序”信息系统337个。
专家指出,行风问题是治标,推进医药体制改革方能治本,应进一步推进医药体制改革,药品要统一通过阳光平台集中采购,减少流通环节,控制成本。
去年10月,上海市卫生部门会同医保办、发改委等相关部门,通过深入查找医药产品购销流通领域的制度漏洞和管理薄弱环节,梳理相关政策法规,遵循“针对性、具体化、可操作、可追责”原则,面向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推出医药产品回扣治理“1+7”规定:包括《关于加强医药产品回扣治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及加强药事委员会建设、处方点评、医保卫生联合约谈机制、自费药品管理、药品使用信息化管理、医疗卫生机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接待管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7个方面的规定,探索构建医药产品回扣治理制度体系。截至今年4月底,该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符合规定的药事委员会358家,建立药事委员会工作制度604项,召开药事委员会会议744次;同时,全市各级医院建立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有记录的“三定一有”接待制度447项,规范接待医药生产经营企业1.3万人次。
利用大数据平台开展处方点评是“1+7”的特色。对医师的处方实施动态监测,每月对单品种用药的数量、金额按临床科室、医师等进行统计排序,对使用量异常增长或排名靠前的药品进行重点监控和评估,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登记和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干预。截至今年4月底,建立不合理处方点评制度485项,抽查处方892.43万张;进一步加强药品使用信息化管理,安装“反统方”软件438个,建立药品用药量和用药金额“双公示、双排序”信息系统337个。
专家指出,行风问题是治标,推进医药体制改革方能治本,应进一步推进医药体制改革,药品要统一通过阳光平台集中采购,减少流通环节,控制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