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肝炎,专家帮您拎重点
发布时间:2018-07-29
发布人: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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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是第8个世界肝炎日。为提升社会公众和重点人群肝炎防治意识,7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发布《病毒性肝炎防治知识要点》,内容涉及基本知识、传播途径和预防、检测、治疗、权利与义务等5个部分,共12条核心信息。
甲乙丁戊肝可接种疫苗
“病毒性肝炎是由多种肝炎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此次参与制订《病毒性肝炎防治知识要点》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中心肝炎室副研究员郑徽说,已知的肝炎病毒“家族”共有5个主要成员,分为甲、乙、丙、丁、戊型。
从传播途径上看,甲肝和戊肝主要经消化道传播,水源或食物被污染可引起暴发流行;乙肝和丙肝主要经血液、母婴和性传播,例如,输入被病毒污染的血液及血液制品,使用未经严格消毒的注射器和针头(如注射毒品等)、侵入性医疗或美容器具(如文身、穿耳孔等),共用剃须刀和牙刷,与感染者进行无保护性行为,携带病毒的孕产妇可将病毒传染给新生儿;丁肝的传播途径与乙肝相似,与乙肝病毒同时或在乙肝病毒感染的基础上才能感染。
除丙肝外,其他类型的病毒性肝炎目前均可通过接种疫苗进行预防。
中国工程院院士庄辉介绍,我国分别进行了3次全国乙肝血清流行病学调查,以1岁~4岁儿童为例,乙肝表面抗原从1992年的9.67%下降到2006年的0.96%,2014年进一步下降到0.32%。“这意味着我国感染乙肝病毒的儿童减少了近8000万人,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减少了1900万人。”庄辉说,接种乙肝疫苗是预防乙肝最安全、有效的措施。
庄辉表示,2002年国务院将乙肝疫苗纳入我国免疫规划后,我国新生儿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5岁以下儿童慢性乙肝病毒感染率则降至1%以下,被世界卫生组织誉为21世纪公共卫生领域的伟大成就。
值得注意的是,除新生儿外,成年高风险人群也应接种乙肝疫苗,如医务人员、经常接触血液及血液制品人员、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免疫功能低下者等。
切断传播途径可抵御丙肝
目前,甲肝疫苗已纳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对18月龄儿童给予免费接种。此外,我国已有戊肝疫苗,可自费自愿接种。郑徽表示,目前虽无丁肝疫苗,但其与乙肝病毒同时或在乙肝病毒感染的基础上才能感染,所以乙肝疫苗接种也能有效预防丁肝。
“目前尚无丙肝疫苗,但采取有效措施切断传播途径,丙肝是可以预防的。”郑徽说,以下行为可有效预防丙肝:不与他人共用针具或其他文身、穿刺等工具,不与他人共用剃须刀、牙刷等可能引起出血的个人用品;到正规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注射、输血和使用血液制品,正确使用安全套,避免不安全性行为。感染丙肝病毒的妇女如有生育意愿,最好在丙肝治愈后怀孕。
除了接种疫苗,以下措施同样可有效预防甲肝和戊肝,包括搞好环境卫生,加强水源和粪便管理;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洗手,不吃生食,不饮生水。
切勿相信虚假广告
相关专家表示,甲肝和戊肝多为急性发病,一般预后良好。而乙肝和丙肝病程复杂,迁延成慢性后可发展为肝硬化或肝癌。目前尚无有效药物可完全清除乙肝病毒,但经规范的抗病毒治疗,可最大限度延缓和减轻肝脏损害,阻止肝硬化、肝癌及其并发症的发生,改善生活质量和延长生命。
面对长期服药等情况,部分患者易被各类虚假广告欺骗。专家称,患者应树立信心、保持耐心,遵从医嘱、积极配合治疗,并坚持定期检查,以确保治疗效果。相反,任意选药、随意换药、自行停药,以及不按时复诊检查,均可能引起病毒耐药、病情反弹或复发。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切勿轻信过度宣传和虚假广告,以免造成病情延误和经济损失。
此外,丙肝也易转为慢性,经过规范全疗程的抗病毒治疗,绝大多数患者可治愈。所有病毒性肝炎患者应避免酗酒、吸烟、不合理用药等加重肝脏损害的行为。
感染者享有权利也要承担义务
目前,我国长期积累的慢性病毒性肝炎患者基数较大。防治病毒性肝炎,需要社会公众的理解、参与及支持。
“其中一点就是共同努力消除对乙肝感染者的社会歧视。”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副研究员王萍说,《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 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不得以学生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收或要求退学;除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健康体检非因受检者要求不得检测乙肝项目,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由予以拒绝招(聘)用或辞退、解聘。
王萍表示,病毒性肝炎感染者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承担社会义务。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依法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患有甲肝、戊肝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甲乙丁戊肝可接种疫苗
“病毒性肝炎是由多种肝炎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此次参与制订《病毒性肝炎防治知识要点》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中心肝炎室副研究员郑徽说,已知的肝炎病毒“家族”共有5个主要成员,分为甲、乙、丙、丁、戊型。
从传播途径上看,甲肝和戊肝主要经消化道传播,水源或食物被污染可引起暴发流行;乙肝和丙肝主要经血液、母婴和性传播,例如,输入被病毒污染的血液及血液制品,使用未经严格消毒的注射器和针头(如注射毒品等)、侵入性医疗或美容器具(如文身、穿耳孔等),共用剃须刀和牙刷,与感染者进行无保护性行为,携带病毒的孕产妇可将病毒传染给新生儿;丁肝的传播途径与乙肝相似,与乙肝病毒同时或在乙肝病毒感染的基础上才能感染。
除丙肝外,其他类型的病毒性肝炎目前均可通过接种疫苗进行预防。
中国工程院院士庄辉介绍,我国分别进行了3次全国乙肝血清流行病学调查,以1岁~4岁儿童为例,乙肝表面抗原从1992年的9.67%下降到2006年的0.96%,2014年进一步下降到0.32%。“这意味着我国感染乙肝病毒的儿童减少了近8000万人,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减少了1900万人。”庄辉说,接种乙肝疫苗是预防乙肝最安全、有效的措施。
庄辉表示,2002年国务院将乙肝疫苗纳入我国免疫规划后,我国新生儿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5岁以下儿童慢性乙肝病毒感染率则降至1%以下,被世界卫生组织誉为21世纪公共卫生领域的伟大成就。
值得注意的是,除新生儿外,成年高风险人群也应接种乙肝疫苗,如医务人员、经常接触血液及血液制品人员、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免疫功能低下者等。
切断传播途径可抵御丙肝
目前,甲肝疫苗已纳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对18月龄儿童给予免费接种。此外,我国已有戊肝疫苗,可自费自愿接种。郑徽表示,目前虽无丁肝疫苗,但其与乙肝病毒同时或在乙肝病毒感染的基础上才能感染,所以乙肝疫苗接种也能有效预防丁肝。
“目前尚无丙肝疫苗,但采取有效措施切断传播途径,丙肝是可以预防的。”郑徽说,以下行为可有效预防丙肝:不与他人共用针具或其他文身、穿刺等工具,不与他人共用剃须刀、牙刷等可能引起出血的个人用品;到正规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注射、输血和使用血液制品,正确使用安全套,避免不安全性行为。感染丙肝病毒的妇女如有生育意愿,最好在丙肝治愈后怀孕。
除了接种疫苗,以下措施同样可有效预防甲肝和戊肝,包括搞好环境卫生,加强水源和粪便管理;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洗手,不吃生食,不饮生水。
切勿相信虚假广告
相关专家表示,甲肝和戊肝多为急性发病,一般预后良好。而乙肝和丙肝病程复杂,迁延成慢性后可发展为肝硬化或肝癌。目前尚无有效药物可完全清除乙肝病毒,但经规范的抗病毒治疗,可最大限度延缓和减轻肝脏损害,阻止肝硬化、肝癌及其并发症的发生,改善生活质量和延长生命。
面对长期服药等情况,部分患者易被各类虚假广告欺骗。专家称,患者应树立信心、保持耐心,遵从医嘱、积极配合治疗,并坚持定期检查,以确保治疗效果。相反,任意选药、随意换药、自行停药,以及不按时复诊检查,均可能引起病毒耐药、病情反弹或复发。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切勿轻信过度宣传和虚假广告,以免造成病情延误和经济损失。
此外,丙肝也易转为慢性,经过规范全疗程的抗病毒治疗,绝大多数患者可治愈。所有病毒性肝炎患者应避免酗酒、吸烟、不合理用药等加重肝脏损害的行为。
感染者享有权利也要承担义务
目前,我国长期积累的慢性病毒性肝炎患者基数较大。防治病毒性肝炎,需要社会公众的理解、参与及支持。
“其中一点就是共同努力消除对乙肝感染者的社会歧视。”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副研究员王萍说,《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 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不得以学生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收或要求退学;除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健康体检非因受检者要求不得检测乙肝项目,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由予以拒绝招(聘)用或辞退、解聘。
王萍表示,病毒性肝炎感染者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承担社会义务。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依法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患有甲肝、戊肝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