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美监管需创新方式
发布时间:2019-11-13
发布人: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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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2019年医疗美容违法违规典型案件。梳理这些案件可以看到,有的是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有的是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有的是超出诊疗范围,有的是逾期未校验而继续执业。这些典型案件不仅暴露出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意识淡薄,求美者健康素养不足,也折射出医疗卫生监管机制和方式有待完善。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追求美的需求日益增加,不少投资方瞄准了医疗美容行业这块“大奶酪”,加上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使得医疗美容行业发展迅速,市场活力强劲。但营商环境优化不等于没有门槛。以医疗美容服务为例,从业机构应当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应当具备执业资质,应当按照备案的医疗美容服务项目范围开展诊疗服务。这些都是基本的行业门槛,突破不得,更漠视不得。
时下,医美行业乱象多,监管难度大,这些都是事实。以监管领域而言,仍存在内部协调不足、外部联动不够、长效联动执法机制仍待建立完善等问题。确保医疗美容服务安全,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更需要创新监管方式。在暗访、随机抽查和飞行检查等传统执法模式的基础上,注入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联合惩戒机制等新的元素和新的制度措施。
同时,对医疗美容科学常识和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宣传普及也不容忽视。求美者应三思而后行,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求得美丽。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追求美的需求日益增加,不少投资方瞄准了医疗美容行业这块“大奶酪”,加上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使得医疗美容行业发展迅速,市场活力强劲。但营商环境优化不等于没有门槛。以医疗美容服务为例,从业机构应当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应当具备执业资质,应当按照备案的医疗美容服务项目范围开展诊疗服务。这些都是基本的行业门槛,突破不得,更漠视不得。
时下,医美行业乱象多,监管难度大,这些都是事实。以监管领域而言,仍存在内部协调不足、外部联动不够、长效联动执法机制仍待建立完善等问题。确保医疗美容服务安全,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更需要创新监管方式。在暗访、随机抽查和飞行检查等传统执法模式的基础上,注入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联合惩戒机制等新的元素和新的制度措施。
同时,对医疗美容科学常识和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宣传普及也不容忽视。求美者应三思而后行,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求得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