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9”体系帮困难职工脱贫
发布时间:2019-11-27
发布人: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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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2020年年底前建档立卡城市困难职工全部解困脱困,并长期巩固;强化顶层设计,推进信息共享,实施常态帮扶。近日,山西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全省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将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纳入山西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大局。
为实现2020年年底前建档立卡城市困难职工全部解困脱困的目标,《意见》要求构建“2+9”工作体系:以1个城市困难职工信息共享平台、1张“晋工福卡”为载体,建立就业创业、医疗帮扶、教育救助、住房保障、社保覆盖、生活救助、社会兜底、扶志扶智、稳定收入9项机制。9项机制包括26个项目,涉及困难职工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
《意见》提出,在医疗帮扶方面,除家庭成员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保险比例提高外,还探索推行带薪护理假机制,对需要陪护家人的城市困难职工给予一定天数的带薪护理假;在就业创业方面,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扶,提供递进式就业帮扶,跟踪解决就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新招用困难职工及家庭成员的企业给予税收等政策优惠,为自主创新的困难职工及家庭成员提供项目推介、创业指导等服务和担保贷款、税收优惠等政策;在社会兜底方面,对在各级各类学校就读的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给予资助,确保其不因家庭困难而辍学;在生活救助方面,除发放水电气等费用补贴外,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并建立工会组织、工会干部“双包”联系制度。
为实现2020年年底前建档立卡城市困难职工全部解困脱困的目标,《意见》要求构建“2+9”工作体系:以1个城市困难职工信息共享平台、1张“晋工福卡”为载体,建立就业创业、医疗帮扶、教育救助、住房保障、社保覆盖、生活救助、社会兜底、扶志扶智、稳定收入9项机制。9项机制包括26个项目,涉及困难职工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
《意见》提出,在医疗帮扶方面,除家庭成员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保险比例提高外,还探索推行带薪护理假机制,对需要陪护家人的城市困难职工给予一定天数的带薪护理假;在就业创业方面,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扶,提供递进式就业帮扶,跟踪解决就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新招用困难职工及家庭成员的企业给予税收等政策优惠,为自主创新的困难职工及家庭成员提供项目推介、创业指导等服务和担保贷款、税收优惠等政策;在社会兜底方面,对在各级各类学校就读的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给予资助,确保其不因家庭困难而辍学;在生活救助方面,除发放水电气等费用补贴外,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并建立工会组织、工会干部“双包”联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