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阳煤总医院核医学科退役项目环评报告表公示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核医学科工作场所及设施退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因整体规划,需对原核医学科工作场所及设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退役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第十六条“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 第 44 号令 2018 年 4 月 28 日),本项目属于“五十 核与辐射”类别中“192、核技术利用项目退役-乙级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场所”,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单委托具备资质的环评机构编制了《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核医学科工作场所及设施退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0年1月17日,受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的委托,山西省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组织召开了《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核医学科工作场所及设施退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审查会,2020年2月13日山西省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签发了“晋环辐咨(2020)14号 关于《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核医学科工作场所及设施退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报告”。
  按照山西省环保厅《关于规范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程序的通知》(晋环发【2014】97号)有关要求,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作为建设单位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2月28 日-2020年3月7日(七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郭润青
  联系电话:13994518885
  电子邮箱:ymzyywk@163.com

  附件:1、关于《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核医学科工作场所及设施退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报告
       2、核医学科工作场所及设施退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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